4月10日是2012~2013年度供熱期法定結束的日子,面對連日來氣溫下降的實際情況,為避免市民遭受“倒春寒”的侵襲,按照市政府相關要求,大同市熱力有限責任公司適當調整供熱時間,將供熱期延長至4月15日。
按照2010年10月20日開始實施的《大同市城市供熱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大同市供熱期為當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由于我市地處晉北高寒地區,再加上近幾天大風、冷空氣過境導致氣溫持續下降。為確保熱用戶室內舒適溫度,市政府決定延期供熱。
按照2010年10月20日開始實施的《大同市城市供熱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大同市供熱期為當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由于我市地處晉北高寒地區,再加上近幾天大風、冷空氣過境導致氣溫持續下降。為確保熱用戶室內舒適溫度,市政府決定延期供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