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延吉市供熱企業的經營壓力,保證供熱工作健康、持續、穩步運營,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提出本次價格調整。
本次供暖價格調整共提出兩個調整方案:
方案一:居民住宅、產權個人的車庫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8元(取暖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2元(取暖面積);低保戶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7元(取暖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1元(取暖面積);幼兒園、學校由原來的每平方米32元(建筑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6元(建筑面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商業房由每平方米37元(建筑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41元(建筑面積)。方案二:居民住宅(含低保戶)由原來按取暖面積收費改為按建筑面積收費,供熱價格不變,其他用戶收費標準同方案一。
32名聽證會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門代表、專家代表、經營者代表、消費者代表等組成,當場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并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大多數代表基本同意此次調整,個別代表提出反對意見。
據了解,聽證會后,延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將按照相關規定,在15日內制作本次聽證會紀要,同時,結合代表提出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完善方案,經延吉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實施。
本次供暖價格調整共提出兩個調整方案:
方案一:居民住宅、產權個人的車庫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8元(取暖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2元(取暖面積);低保戶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7元(取暖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1元(取暖面積);幼兒園、學校由原來的每平方米32元(建筑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36元(建筑面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商業房由每平方米37元(建筑面積),調整為每平方米41元(建筑面積)。方案二:居民住宅(含低保戶)由原來按取暖面積收費改為按建筑面積收費,供熱價格不變,其他用戶收費標準同方案一。
32名聽證會代表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門代表、專家代表、經營者代表、消費者代表等組成,當場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并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和建議。其中,大多數代表基本同意此次調整,個別代表提出反對意見。
據了解,聽證會后,延吉市價格監督檢查局將按照相關規定,在15日內制作本次聽證會紀要,同時,結合代表提出的意見,會同有關部門論證完善方案,經延吉市政府常務會研究,并報上級部門批準后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