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煤炭價格、電力價格、企業職工工資等累積上漲,供熱單位處于虧損狀態。為使供熱單位可持續健康發展,確保百姓住上暖屋子,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我市供熱價格整體上調。
供熱價格調整的原因
自2008年制定我市供熱價格以來,煤炭價格、電力價格、企業職工工資等累積上漲。2008年以來煤炭價格累積增幅39.34%(現在的煤炭價格與去年同期比下降10%左右,與2008年供熱期比仍增幅30%左右)。2008年供熱期標煤平均價格453元/噸,2012年平均價格631.20元/噸,增幅39.34%。2008年我市社會在崗年均工資22130元,2012年37223元,增幅68.2%。電力價格2008年每千瓦時0.808元,2012年每千瓦時0.936元,增幅15.84%。2008年平均每取暖期每平方米供熱成本35.70元,2012年為41.24元,其中:熱電聯產39.57元,鍋爐供熱47.11元,增幅15.52%。同時,各區分散區域供熱企業由于規模較小,費用大,尤其是對煤質要求高,煤耗大,供熱成本相對更高,供熱單位連年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