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住戶取暖費標準是多少?”“村證房和市證房取暖費標準是否相同?”“新入住的小區供熱費用由誰來支付?”……在供暖來臨之際,有不少市民對取暖問題存在疑問。為此,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為市民答疑釋惑。
商用住戶按建筑面積繳費
市民馬女士家住省會和平路與青園街附近的和合大廈,最近,她對繳納暖氣費的事情有些不解。馬女士介紹說,當初,她購買該套寫字樓時,房產本上標的是70年產權住宅,可物業收取物業費和暖氣費卻一直按照商業標準收取。
馬女士還表示,他們樓里確實有不少房屋用作商業用途,她們家最近也開始轉作商用,請問,這種情況該按照什么標準收暖氣費,是按照建筑面積還是實用面積?
記者粗略匯總了一下,近段時間以來,本報接到不少市民反映關于商業用房屋收取暖氣費標準的問題。
對此,石家莊市華電供熱公司的接線人員表示,按照《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的有關規定,商業用途的房屋與普通住宅暖氣費收取標準是不同的,上述情況中,盡管馬女士的房產本上標的是住宅,但她已經將房屋用作商用,由此供熱企業與馬女士所簽的供熱協議應為商用性質,所以馬女士應按照商用取暖費標準繳費,大致在31元/平方米上下浮動,去年是34.1元/平方米,具體情況根據市物價部門給出的價格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