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哈爾濱市各熱企熱費收繳率達到60%以上。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熱用戶需在12月31日前繳納熱費。如逾期不交或拒不繳納熱費的,供熱企業將按照每天總熱費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目前,哈爾濱市熱費計算方式分兩種:實行熱計量的用戶,按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結合繳費,用戶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按面積預交全額熱費,待供熱期結束后,按實際計量情況結算熱費,多退少補;對于未實行熱計量的用戶,按照房屋使用面積繳費,標準為使用面積每平方米40.35元,用戶應于供熱期前向供熱單位交不少于50%的熱費,剩余熱費應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繳納,需退還熱費的,供熱單位應在供熱期結束后一個月內退還給用戶。
哈爾濱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哈爾濱市作為典型的高緯度高寒地區,冬季漫長,每年供熱期長達6個月。根據《哈爾濱市城市供熱辦法》,新建房屋未交付購房人使用前的熱費,由建設單位繳納。新建房屋如在供熱期間進戶的,供熱單位應當按實際供暖月向用戶收取熱費。即:當月20日至下月20日為一個供暖月,在供暖月內,15日(含15日)以內收取半個月熱費,15日以上收取一個月熱費。據了解,除對新房采用按月收費的方式外,龍唐供熱公司等部分熱企還推出了新房入戶按日結算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