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下午的分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現場,鐵西區代表團人大代表仲兆良建議,沈陽市提前和延長冬季供熱時間,應該延長20天~30天。
仲兆良認為,沈陽規定供熱運行期為每年11月1日~第二年3月31日,同時規定居室內不低于18℃。但目前沈陽實際情況是,每年供熱前10~15天和停供后10~15天,居室內的溫度最低時在10℃左右。
在這期間,有條件的家庭采用空調、電熱毯、電暖氣等提高室溫;沒有條件的,特別是老人和孩子,很難度過這段時間。
在昨日下午的分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現場,鐵西區代表團人大代表仲兆良建議,沈陽市提前和延長冬季供熱時間,應該延長20天~30天。
仲兆良認為,沈陽規定供熱運行期為每年11月1日~第二年3月31日,同時規定居室內不低于18℃。但目前沈陽實際情況是,每年供熱前10~15天和停供后10~15天,居室內的溫度最低時在10℃左右。
在這期間,有條件的家庭采用空調、電熱毯、電暖氣等提高室溫;沒有條件的,特別是老人和孩子,很難度過這段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