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規定,青島市采暖期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按照目前的天氣狀況,不出現寒流的情況下,4月6日零時,2013到2014供熱季將結束。
供熱單位提醒,供熱設施大多是滿水保養,管道內將有軟化水,請用戶不要私自放水。用戶不要私自改造、移動供熱設施,如確需改動室內供熱設施的,應當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并按照供熱單位提出的技術要求改動。
供熱結束后,因熱脹冷縮可能導致室內供熱設施出現跑冒滴漏現象,請用戶注意觀察一些管道接口處,發現問題及時撥打供熱單位服務電話或與換熱站聯系。居民用戶想停止用熱或者恢復用熱,應當在4月15日至10月10日期間,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并辦理手續。
供熱退費分三個檔次:
目前,供熱企業已經開始著手制定供熱退費方案。4月6日供熱停止后,本采暖季室溫不達標的市民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可聯系所屬的供熱企業辦理退費手續。退費的標準有三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