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質監局與市建設局、市物價局、縣區質監局組成檢查小組,聯合對全市范圍內符合計量收費的50多家供熱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存在已安裝的熱量表未進行首次檢定和未安裝熱量表的問題。
為保證供熱用表的量值準確,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利益。市質監局組織安排各縣區局稽查人員依據《計量法實施細則》、《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已安裝熱量表的部分單位進行了再次檢查。
一是產品質量標識,產品合格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是否合格。
二是進口熱量表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或檢定證書。
三是承檢單位是否為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或授權檢定機構。
四是是否進行首次檢定,沒有檢定或者經檢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裝;是否加貼首次檢定合格標志或出具檢定證書。首檢合格標志不得與計量器具分離,否則視檢定結果無效。檢查中對問題比較嚴重的單位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