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力公司直管的供熱用戶收費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逾期未交費的用熱戶視為不用熱,無需報停。由公司運行部于11月11日依據客服部提供的用熱明細對用戶做出開關栓處理。
自11月12日起,客服部每日將前一日直管用戶交費明細轉運行部,由運行部對交費戶進行開栓。11月15日后繳納取暖費的直管用戶除應全額繳納取暖費外,還應繳納一定比例的滯納金,運行人員在24小時內為其開啟供熱閥門。
由物業或單位管理的小區用戶報停管理。
采用垂直串聯供熱系統供熱的用戶不要求供熱的,由物業或單位負責對用戶室內供熱設施(散熱器)進行拆卸,并把管道連通,保證其他用戶供熱不受影響。物業或單位拆裝完成后,在10月30日前統一到熱力公司客服大廳辦理報停手續。
自11月1日起由客服部和稽查部共同入戶驗收,逾期未拆除或拒不配合驗收的,視為正常用熱,應全額交納熱費。
分戶控制的供熱用戶不需供熱的,由物業或單位負責對其關閉鎖閉閥門,并在11月1日前統一到熱力公司客服大廳辦理報停手續,稽查部依據物業或單位提供的供用熱明細開展稽查。
收費前,客服部收費人員對每個小區的合同面積,近年繳費情況、稽查記錄、守信譽程度逐一掌握,收費時認真核對用熱數據及報停情況、繳費面積與近幾年繳費面積相差較大時,不予辦理交費業務,并通知3日內據實繳費,否則不予供熱。
對報停面積超過總合同面積的40%的,由客服部到小區張貼用戶供用熱信息,通報小區供用熱情況受理用戶舉報。
直管用戶繳費后因用熱率太低,溫度不達標等原因要求停止用熱的,在扣除已使用天數的熱費后,由客服部通知運行部關停,同時,變更收費系統中該用戶停用熱狀態,通知稽查部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