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居民樓集中供熱將計量收費
《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今起施行,《辦法》規定:集中供熱的居住建筑要逐步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
公共建筑能耗限額
《辦法》規定,本市實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類公共建筑能耗定額管理、能源階梯價格制度,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同時,集中供熱的公共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集中供熱的居住建筑逐步實行熱計量收費制度,具體辦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對此,《辦法》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按標準和規定安裝能耗計量設施。
《辦法》還要求,在本市民用建筑中推廣利用太陽能、地熱能、水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
新建民用建筑須高節能
《辦法》要求,本市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根據民用建筑節能管理需要,部分新建民用建筑還應當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或者住宅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
據介紹,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包括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一星級標準在建筑室內外環境、能源利用、水資源利用、材料資源利用、運營管理等方面做出限定。
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銷售場所、房屋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節能設計指標、綠色建筑星級、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供熱方式、供熱單位及供熱計量收費方式、節能設施的使用與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
《辦法》提出,本市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且有改造價值的民用建筑逐步實行節能改造。區、縣政府負責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節能改造工作。在實行抗震加固、老舊小區改造時,應當同時進行節能改造,未按照規定同時進行相關節能改造的,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既有普通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所有權人在進行改建、擴建和外部裝飾裝修工程時,應當同時進行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和能耗計量監控設施改造,并依法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在進行改建、擴建時,應當同時進行能耗分項計量監控設施和用能系統節能改造。未同步進行節能改造的,相關主管部門不予辦理改建、擴建和外部裝飾裝修工程的相關手續。
用能超量20%要被審計
《辦法》要求,本市要建立公共建筑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能源審計制度。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每年向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年度能源利用狀況報告顯示建筑物出現能源利用狀況明顯異常或者超過公共建筑年度能耗限額20%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該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實施能源審計。所有權人應當聘請能源審計機構進行能源審計,將審計結果報送主管部門,并依據能源審計結果加強節能管理和實施節能改造。重點公共建筑連續兩年超過年度能耗限額20%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