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區集中供熱價格已有19年未進行實質性調整,今年仍保持為居民用戶使用面積每平方米25元不變,這一價格為全省最低。”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一價格仍維持在1995年集中供熱剛起步時確定的水平。”該負責人表示,當時的標準為居民每平方米使用面積23元,供暖時間120天,每天18小時;辦公取暖按建筑面積,每天11小時供熱的為21元,每天18小時供熱的為23元。2004年,煤炭價格上漲,供熱價格和成本出現倒掛,政府確定居民供熱加收2元燃料差價至使用面積每平方米25元、非居民加收4元的燃料差價至每建筑平方米25元,但相應延長供熱時間,由原每天供熱18小時、120天延長至目前的每天供熱24小時、136天。“上調的2元錢不足以彌補供熱時間延長增加的成本,也不能夠起到彌補煤炭等原材料增支的作用。”該負責人說,從這一意義上說,市區集中供熱價格已有19年未進行實質性調整。
“考慮居民承受能力,我市供熱價格一直未上調,即使在煤炭價格高漲的2008年至2011年,仍然維持按使用面積每平方米25元的供熱價格水平,比全省平均價格還低6.56元,在全省17個地市中處于最低價位。”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2008年受煤炭等原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的影響,除我市外,全省其他地市均上調了居民供熱價格,其中最高為每建筑平方米25.6元(折算使用面積35.6元),全省平均使用面積價格為每平方米31.56元,這一平均價格比我市高出6.56元。
供熱價格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而供熱成本是定價的基礎,我市物價部門一直把供熱成本監審作為供熱價格管理工作的重點,嚴格按照國家成本監審相關政策規定,每年都組織專業人員對供熱企業進行成本監審。“供熱成本主要由煤炭、水電費、管道折舊維護費、人工支出、制造費用等生產成本以及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構成,從近幾年供熱成本監審情況看,生產成本占總成本的95%左右,其中煤炭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達70%左右。”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說,經物價部門進行成本監審,市區兩家熱電集團2008至2012年集中供熱成本平均為每平方米34元,遠高于每平方米25元的供熱價格;2013年,隨著煤炭價格回落,供熱成本仍達28元,成本價格仍然倒掛,且此成本不包括目前正在改造建設的煙塵治理設施運行成本。
“雖然煤炭價格下調,但供熱成本價格仍然倒掛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與煤炭價格高峰時相比,目前煤炭價格雖然降幅較大,但仍比2004年調價時每噸高80元左右。”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說,2004年調價時原煤平均到廠價格為每噸500元左右,煤炭價格自2008年起持續上揚,長時間維持在每噸800至900元區間,2011年價格曾突破每噸1000元;2012年下半年煤炭價格開始下降,2012年、2013年供熱企業原煤到廠平均價格分別為每噸720元和625元;今年1至10月份,原煤到廠平均價格為每噸580元。
“除煤炭價格因素外,水、人工、供熱時間延長、熱源管網投資等成本增支也是成本價格倒掛的重要原因之一。”市燃氣熱力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2007年市區工業用水價格提高,企業水費成本明顯增加;我市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逐年提高,供熱企業成本增加;同時,規定的供暖時間是136天,而市政府要求供熱企業視天氣變化情況隨時調整供熱時間,2012年、2013年供暖時間分別長達150天、145天,這也相應增加了供熱成本;隨著供熱面積不斷增加,需要新上熱源、鋪設管網,老舊管網設備需要升級改造,投資不斷加大。此外,供熱企業還面臨脫硫、脫硝、除塵設施改造建設帶來的巨大投資及運行成本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