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訊,“報銷供暖費繁瑣的不得了,求晚報繼續給我們呼吁,直接明補”、“從沒拿過補貼,無論暗的明的”……上周,本報《供暖費暗補變明補 十年了 持續表態中》一文引起讀者對供暖補貼的深入關注;恰同時,一則“哈爾濱供暖費暗補變明補,引發眾多離婚者復婚”的新聞也見諸報端。
一個供暖費的補貼方式,何以能牽涉如此利益、厲害?同為北方供暖改革的試點城市,北京為何行動遲遲?且聽聽先行者們的感受–
明補:看職稱看職級看工齡
石家莊例:“我們工資不高,供暖費明補就算是一點福利吧 ”
在石家莊某事業單位工作五年的林濤,剛收到今年的供暖費。單位實行明補,2700元出頭的一筆錢直接打入工資卡。據林濤觀察,供暖費額度是結合著級別與工齡算的。“同辦公室有個大姐,工作十多年了,也不是領導。有一次她的小工資條被我偷看到了,明細上供暖費就是3000多元。”
年初,林濤和妻子買了房,目前還沒有裝修,這幾年他們一直住在林濤單位宿舍里。雖然宿舍的供暖費直接由單位交付,林濤并沒有實際的供暖支出,但每年這筆錢還是按時打到他的卡中。“我們單位不管你這個人住在哪兒,買沒買房,用不用交供暖費,配偶單位給不給報,反正就是按職工人頭給錢的。”
林濤在國企工作的妻子,每年也有差不多這么一筆錢打進來。他們新買的房建筑面積138平方米,使用面積107平方米。小區收取供暖費則按照建筑面積的85%計算,林濤這套房要交的費用米數為117平方米,介于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之間。供暖價格是每平方米22元,算下來這套房子供暖費用為2574元。林濤一個人的供暖費就夠用,妻子那份可以省下來了。“我們工資不高,供暖費明補就算是一點福利吧。”
哈爾濱例:“為供暖費假離婚一點不夸張,現在很多單位依然男女有別”
在哈爾濱,供暖季從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長達半年。每平方米費用為40.35元,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東北的墻厚,得房率低,哈爾濱的供暖面積都是按使用面積計算的。哈爾濱市民均認為按使用面積計算比較合理,因為“墻又不用供暖”。
哈爾濱國企退休員工田女士表示,單位的供暖政策比較復雜。正常退休的實行明補,按她的工齡,供暖費分月打入工資卡,每月149元,全年為1788元。但哈爾濱大部分單位的供暖費都是單位出90%,另外10%由員工自己掏。所以她總共對應的供暖費近2000元,換算成米數約為50平方米。還有一批早年“買斷”的員工,仍舊實行暗補,拿著發票根據對應平米數進行報銷。“我們單位的副處級大概可以報70平方米,處級可以報80平方米。”
和田女士情形相似,哈爾濱某事業單位員工朱松,每年也要自己掏10%的供暖費,單位報銷90%。但目前他還是暗補,要上交發票。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家里有了重大利好–在醫院工作的妻子,首次拿到打入工資卡的明補供暖費。“這是他們今年剛改的,按職稱定標準,她是副高職稱,可以報85平方米,打進來3400多塊錢。”
而就在去年,妻子的單位還規定只給男職工報,不給女職工報。除非女職工沒有老公,離異或者喪偶。“有的男的單位不能報,女的能報,怎么辦呢?以前哈爾濱因為供暖費假離婚的還真不少。”朱松表示,報紙上寫的新聞一點也不夸張,即便現在,很多單位依然“男女有別”。比如他自己的單位,雖然可以給女職工報銷,但只能報供暖費的一半的90%,遠少于男職工的額度。
在朱松看來,改成妻子單位這種明補方式顯然更好。他家里使用面積為67平方米,拿發票報銷,自己只需負擔10%的費用。而妻子那邊可以得到85平方米的錢,算起來還有得賺。
包頭例:“供暖費漲價后,我們倆的補貼就不夠交供暖費的了”
田芳和她老伴都是包頭市一家老國企的退休工人,單位以前每人給一張供暖票,“我跟我老頭的加起來有八十多元,那時候的供暖費低,我們家面積小,一共不到50平米,一年的供暖費總共不到50元,我們還能節余30元”。
在田芳退休前,單位的供暖補貼改成了明補,按月打到工資折里,就叫“烤火費”。田芳他們單位是按照工齡長短定的補償標準,三十年工齡以上的是最高級別,田芳和老伴都拿的是這個最高檔,每年520元,兩個人一共1040元。“不過供暖費也漲了,漲到了將近1400元,這樣我們倆的補貼就不夠交供暖費的了。不過,我們覺得挺知足的,畢竟我們還拿的最高標準。我覺得按照工齡長短定補貼標準挺合理的,因為這個畢竟是單位福利,單位也應該給工作了幾十年的老員工一點點優惠。”
暗補:不容易產生新矛盾
表了十年態,北京為什么遲遲不能向“兄弟們”看齊?記者調查發現,很多單位都在“等政策”,回答基本類似–雖然眼下這種暗補的方式程序復雜、手續繁瑣、用時長,但因為這是長時間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制度,報銷標準、報銷模式也都已經固定化,不容易產生新的矛盾,反而成為最省事的辦法。在市政府沒有統籌安排之前,沒有政府出臺的改革方案做參考和標準,單位不愿意自行制定明補標準,以免因為改革引發新的不滿。
而政府的統一改革方案為何如此難產?
(糾結1)按職級:“難道普通員工就比領導更抗凍一些?”
多數執行供暖費明補政策的地方、單位都是按照職稱和職級進行的定級,這也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山東煙臺一家單位負責供暖報銷的領導告訴記者,之所以這樣定是一種歷史沿襲,“在以前分房時代,都是按照級別和職稱分配房子的,房屋大小也有標準,供暖費暗補的時候,也是按照這個標準來定報銷平米數的。按照這個標準直接乘以每平米的供暖價格,算是引起變動最小的改革方式了。”
因為每一級別之間能報銷的平米數相差也就是十平米左右,所以表現在明補上,每個級別相差也就一、兩百元。雖然相差不大,但這個標準也受到了一定的質疑。“現在已經沒有福利分房這個政策了,還要按照級別來發供暖補貼,難道普通員工就比領導更抗凍一些?”
而按照工齡補貼,也有不同聲音:“單位里好多老人的退休金比在崗職工還高,他們又不再創造效益了,我們已經在拿自己的青春養著這些老人了,我們老了還不知道靠誰養呢。憑什么就這么點福利也比我們高?”
(糾結2)按熱計量:“你若調低室溫,對鄰居就不公平”
除了這個補償級別標準,還有補償數量標準。究竟是把之前的補償面積直接乘以供暖價格還是按照熱量收費也是一個問題。即便是按面積折算,外地也有不同的方式,是選擇建筑面積還是使用面積呢?
按照熱量計量收費,符合供暖體制改革的初衷:降低能耗,減少污染。但是,執行起來難度更大。時任北京市熱力集團副總經理田金風在2006年就曾解釋說,按計量收費,如果家人外出上班,關掉熱量表或調低溫度,那么它的室內溫度可能會降下來,這樣其他用戶的熱就要散到你的房間,這對鄰居的室內溫度就不公平。
(糾結3)單價:“定高了,單位負擔增加,定低了,員工明顯吃虧”
即便是以面積乘以供暖價格來定供暖補貼,也是有爭議的。2006年10月,時任北京市市政管委供熱辦副主任赫迎秋就曾經表示,市政供暖價格有24元、30元等不同標準,明補之后到底按照每平方米多少來計算呢?是就低、就高還是取平均數?這個標準至今還是沒有出臺,定的高了,單位負擔增加,定的低了,員工明顯吃虧。
而是否按照現有的采暖價格計算,其實也是一個爭議。還是在2006年10月,田金風在首都之窗和網友互動時候就表示,從企業來講,真正供熱改革的難點在于作為城市的集中供熱定位,到底是按照市場去做還是按照福利去做。
如果明補之后,按照市場來定價,供暖價格可能會上漲,這又是普通市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糾結4)繳費:“錢直接打到個人手里,有些人可能就不想交錢了”
2009年北京“兩會”期間,市政協委員張東升就曾表示,目前職工采暖企業買單的制度與經濟現實嚴重脫節,讓企業、職工和供暖公司三方都不滿意。
但是,如果改成明補后由居民直接向供暖公司繳費,也有問題。在北京,多數用暖戶還都不是單獨供暖,無法實現分戶控制。在已經實現明補的哈爾濱,朱松就發現了這個漏洞。“把錢直接打到個人手里,有些人可能就不想交錢了。哈爾濱不少老房子還不能實現分戶供暖,如果一幢樓里有三戶兩戶硬是不交錢,你總不能把這幢樓的暖氣都停了吧?”
還有其他待解決的問題,比如低保戶、邊緣群體、一些特殊群體,怎么來制定一個比較好的補貼政策,既跟社保條件相銜接,又能夠體現公平公正;再比如,體制內的員工有供暖補貼,退休以后也能享受,體制外的員工卻沒有這個福利,如何通過明補改革“普惠”到他們……
盡管困難如此多,這些年,供熱相關部門一直在推動這項改革。去年底的聲音是:“2014年北京市將加快推進熱費制度改革,研究制定熱計量用戶采暖費暗補改明補政策,以調動供暖單位和用戶參與熱計量改造和節約用熱的積極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