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取暖費價格漲一倍
2010年,劉女士全家入住省城南中環銀海水韻小區,當時恰逢趕上冬季供暖時期。因為是新建小區,很多業主特別擔心家里的室內供暖溫度能否達標。沒想到小區供暖特別好,室內溫度都在20攝氏度以上,且取暖費每平方米按3.6元/月收取,此后兩年都一樣。2014年冬季,負責管理該小區內的太原市春景物業管理公司提出取暖費用要漲價,按每戶每平方米7.2元/月收取。對此,劉女士表示完全不理解。
1月7日,記者來到位于省城濱河東路與南中環交叉口的銀海水韻小區,10余戶業主代表早已在小區內等候。看到記者到來,業主們紛紛上前述說今年的供暖價格情況,表示這樣的收費標準太高了。
劉女士講,入住小區的前三年,都是按每平方米3.6元/月收取的。自己家總面積100多平方米,5個月的取暖費只需交2000多元,但今年突然漲到每平方米7.2元/月,取暖費就得交4000多元。“這不是多了一星半點。”劉女士氣憤地說。
業主王全名表示,取暖費要翻倍交,誰都承受不起。小區物業表示是按照天然氣取暖收費標準收取的,但買房協議并沒有說明小區要用天然氣供暖。
業主田明亮稱,按照今年每平方米7.2元/月算,他每個月單取暖費就需要近1000元,他的月收入是3500元,光取暖費就花了近三分之一,還不算水電和物業費,負擔太重了。
調查發現,小區不是集中供暖,而是區域供暖。
業主們都希望物業對今年取暖費的價格情況做一個合理的成本公示。
[物業回應]
去年取暖成本進行過公示
對于市民們反映的情況,1月7日上午,太原市春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康經理作出了回應。她表示,前三年小區的供暖收費確實是按照平方米3.6元/月收取的,由于先前小區供暖設施使用的是地源熱泵,小區住戶的室內溫度不是特別理想,因此,才改用天然氣供暖。“其實小區去年就開始用天然氣供暖了,按照成本核算下來,就應該按照每平方米7.2元/月收取,但實際卻按每平方米3.6元/月價格收的。為此,去年物業在供暖方面整整虧了200萬元。今年確實承擔不起那筆費用,才將取暖費用調整為每平米7.2元/月。”
康經理表示,他們也對上一年的供暖成本向業主們進行過公示。所有的數據都獨立掛表,其實物業收取供暖價格也是公開透明化。業主們也可以到購買天然氣的公司進行核實了解。物業到天然氣公司購買燃氣,也是有正規的賬本。為了避免物業不正規地用表,包括去年和今年天然氣公司都會每月派人進行抄表數的,對方那里都留有他們所購買天燃氣的記錄。
[業內人士]
天然氣供暖按商業用氣收費
為什么天然氣供暖費用這么貴?1月7日,記者咨詢了多年從事物管的負責人王經理。王經理是省城長風東街槐桐別苑的物業公司的負責人。他表示,使用天然氣供暖,價格是按照商業用氣的標準來收的,當然比居民用氣貴,再加上水、人工等成本費用支付,最終算下來,他所管理的小區每平方米供暖價格為7.5元/月。這比銀海水韻小區每平方米7.2元/月還高。“政府對物業這塊是沒有任何經濟補貼的,就目前物業的經營性質都屬于自負盈虧。”
王經理指著一套6組鍋爐表明:“這是小區花400萬元新購進的鍋爐設備,當時接管小區物業時,我們和開發公司簽的協議上就是入住率達50%就采取集中供熱。盡管現在小區入住率達到了,但附近沒有集中供熱的管道,無法集中供暖,這樣物業只能買設備自己燒鍋爐供暖。今年我們購買天然氣的價格由每立方米3.6元漲到每立方米4元,招聘4個工人兩班倒,每人工資2500元/月,一個供暖季下來這項支出就是5萬元,為了保障業主安全及供暖熱度,物業還得請專業工作人員對住戶暖氣管道進行檢查和維修等等,一系列成本算下來,取暖費自然就高了。
王經理也表示,這樣高額的費用,物業曾經也想將供暖業務外包,可是沒人接手,“要是有人愿意接手的,天然氣供暖價格每平方米將漲至7.8元/月。”
[物價局回應]
天燃氣供暖價格需協商定價
針對高昂的天然氣供暖價格,太原市物價局商品價格處的工作人員作出了回應。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多次接到各個區域供熱小區的咨詢和投訴電話,普遍反映供熱價格偏高,但這些多數是在用特殊供暖方式供暖,如使用電或者氣進行供暖。作為物價部門,他們也是按照山西省物價局(2005)335號文件,對燃油、燃氣、用電等其他方式的供熱價格進行的管理,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定暫由供需雙方協商定價。
說是協商定價,但記者采訪中得知,眾多小區的天然氣供暖價格都是由供熱方自行規定,只在臨近供暖前才將供暖價格公示,根本沒有與業主協商過,而不少物業公司為收取暖費,都采用捆綁收費方式,如果不交取暖費就不售電。
同時,物價部門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將督促負責供暖的物業對供暖成本做出公示。
晨報記者 郭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