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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昌吉新聞中心消息:《昌吉州城鎮供熱條例》在實施了兩年后,在此次昌吉州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請修正。2月4日,記者在該條例《修正案草案》中看到,暖氣費收費到底是按照供熱面積收取還是建筑面積收取成為熱議話題。 在《修正案草案》中,一共修改了六處,對老百姓的取暖質量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昌吉州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阿西木·艾買提在提請審議《昌吉州城鎮供熱條例(修正案草案)》時也作了說明。他說,2012年5月1日實施的《昌吉州城鎮供熱條例》在實施兩年過程中,群眾集中反映了有關供熱溫度、收費面積計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為了全面了解該條例的執行情況,昌吉州人大委員會在2013年4月進行了調研,同時進行了執法檢查。為回應社會和群眾關切,才決定啟動對《昌吉州城鎮供熱條例》的修正程序。 根據《修正案草案》,原來供熱條例重點第三十四條:按房屋建筑面積收費和按熱計量收費的熱用戶,建筑面積以房屋產權證確定的建筑面積為準。修改后的內容為按面積和熱計量收費的熱用戶,面積應按用熱面積計收熱費,具體收費辦法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這就意味著房產證上標注100平方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約為80平方米,如果還按照現行每平方米22元的收費標準,過去需交2200元暖氣費,而修改后暖氣費將降為1760元。 “看上去老百姓好像得實惠了,而實際上這樣修改就逼得供熱企業漲價,否則就得直接破產,而且房屋的使用面積測量還是一個費力費時的事,會造成暖氣費收費的混亂,反而給老百姓的生活造成困擾。”人大代表西部熱力集團董事長金明亮說。 據了解,在2001年昌吉市開始推行集中供熱之初,也曾嘗試過按照實際供熱面積收取暖氣費,但如何測量實際供熱面積成為一個大難題。熱力公司的測量不被住戶認可,而政府投入人力去測量,又沒有如此多的人力,交給專業測量公司,測量費用又是一個問題,最終只好作罷,改為按照房產證上標注的建筑面積收費。 在人大會上,金明亮董事長還提交了《計價面積變動,必將影響采暖價格上漲》的議案。他提到現行的每平方米22元的采暖費價格是發改委按照建筑面積進行核算的,如果改按照供熱面積核算,按照供熱面積約是建筑面積72%計算,每平方米供熱價格需核算到30.56元,才能彌補供熱企業的成本。 “供熱價格一旦升高,就會給群眾造成暖氣費上漲的假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而且供熱面積丈量也是一個大難題,而房產證上建筑面積是有法律效力的,被住戶所認可。”金明亮說。 在2月4日下午,各代表團分組審議會上,昌吉州黨委書記李建國也專門提到該問題,希望人大代表對該問題要多推敲,更慎重。 除了供熱收費問題,此次修改還有一個利民的好消息。將原有規定節能建筑居民熱用戶室內溫度晝夜不低于18攝氏度,提高到了20攝氏度,并增加了第三方測溫機制,以解決多年來供熱企業測溫,群眾不認可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改修正草案通過的話,明年冬天老百姓家里溫度如果達不到20攝氏度,就可以要求供熱企業退還相應熱費。 “可別小看這提高的兩個攝氏度,我們西部熱力集團每年就要多掏3%的成本,約700多萬,不過為了滿足群眾更溫暖更舒適的生活要求,我們供熱企業還是熱烈擁護的。”金明亮說。 據記者了解,西部熱力集團目前承擔著昌吉市2/5的城市供暖任務,供暖面積達到800多萬平方米,而且主要集中在老城區,老舊樓房占到了供熱面積的2/3,在老舊樓房中溫度每提高一攝氏度都十分困難。 (文/圖 晨報記者 馬永平 王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