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系統實施兩部制熱費后,熱用戶會出現熱費繳納的“新型不平等”,于是有的學者對基礎熱費提出要進行加權修正,針對多層住宅中不同戶型在耗熱量上的差異,引入戶型體形系數、圍護結構平均傳熱系數等概念,并根據戶型在朝向、層高、鄰間相對位置中的具體情況做出了范圍從0.5到1.4的及其復雜的“修正系數”,以期修正各戶的計量用熱量,達到社會公平。
消除社會不公平的確是個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但是我們在提倡消除社會不公平時,應該弄清楚,什么樣的不公平是要消除的,什么樣的不公平是不應該和沒有辦法消除的。具體到兩部制熱費實施來說,“新型不平等”無非是由兩個因素造成的,一是由于調動了用戶的行為節能所致,二是由于住戶的建筑結構差異所致。我們分別討論一下這兩種原因的“不平等”能否減小和怎樣減小。
首先看,行為節能產生的熱費“新型不平等”正是國家通過熱改所期望達到的目的,所以行為節能產生的熱費“新型不平等”正是熱改所期望的打破大鍋飯式的單一制熱費的結果,這種“新型不平等”非但不能被減小,反而應該被加大。
其次看,建筑結構差異表現為戶型的朝向、層高、鄰間相對位置和圍護結構等等,這些產生熱費“新型不平等”的因素是先天性因素,是一入住時就確定的,就跟有的人聰明一點,有的人遲鈍一點。其中除了有限的部分圍護結構可以改造外,其它是無法改變的。這種“新型不平等”還可以再細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是商品樓,進入21世紀后,在國家建筑節能和供熱體改的形勢下,各地新建竣工和驗收的民宅大部分都已經達到或超過了《國家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二部節能標準),樓棟中大都設計了分戶控制采暖管道,并通過了建設主管部門的工程驗收。居民在購房時,根據朝向、層高、鄰間相對位置和不同房價做出了選擇,因此房價差異就已經體現了入住后的采暖成本差異。因此這種情況引發的熱費“新型不平等”應該說基本合理的,不必要修正。
第二種情況是,福利分房的住宅樓,房屋在私有化時,大多數沒有將戶型的朝向、層高、鄰間相對位置等因素考慮進去,幾乎都是簡單地按面積定價。所以這部分房屋按計量采暖收費后,確實會產生一些不同于商品房的熱費“不平等”。然而,如果從辯證角度上看,冬季的冷山墻在夏季會變成熱山墻,南向戶型比北向戶型接受更多太陽輻射,因而這些戶型在夏季使用空調制冷的“冷量”也較多,這里面是不是也有個電費不平等的問題呢?是不是也應該有個電價修正系數呢?
再次看,民宅戶型千差萬別,房屋熱價“修正偶系數”過于繁雜,難以實際操作。因為一個民用消費品的價格體系必須讓普通民眾快速理解和掌握,盡量少產生爭議,盡量減少人為分門別類的干擾因素,顯然繁雜的房屋熱價“修正系數”不符合這些要求。兩部制熱費體系比較成功成熟的國家都沒有實施房屋熱價“修正系數”,國家住建部也沒有制定也不可能制定“修正系數”。
話說至此,結論是我們不得不接受熱消費市場中這個所謂熱費“新型不平等”?,F代文明社會的發展趨勢是要消除重大的不平等,主要是在收入領域,例如限制過低的勞動報酬,對富人征收較多的個人收入所得稅等,在消費領域則是提高奢侈品的價格,這是發達國家通用做法,特別是在經歷了上世紀的石油危機后,對民用能源更是制定了階梯式價格,誰有錢,誰消費的多,誰就付出較高的單價和總價,誰的房子大,誰的采暖需求標準高就付出較高的采暖費。就算按計量用熱繳費的“兩部制熱費”體系不公平,但相比起“單一制按面積收費”體系的用熱大鍋飯來說,這是最公平了的熱費體系了。
要改革發展,首先要科學啟蒙。沒有科學的啟蒙,民眾就不會支持參與,我們的熱改就不能進行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