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滌明
從2012年起,內蒙古煤炭價格不斷走低,近期動力煤價只有最高峰時的一半。呼和浩特市民質疑:煤價都降了好多年了,取暖費為什么不降?對此,自治區發改委要求各盟市客觀審核,按照當地實際情況對取暖費收費標準做合理的調整。(10月19日中國廣播網)
如果供熱成本與價格確實是倒掛的,煤價下跌供熱價格不能降,當然合理。但所謂“價格倒掛”,不能是企業的一面之詞,即便有政府部門“作證”,未必就能讓人相信。公正合理的方式,只能是供熱企業公開成本。公開了才會讓人信服。可公益產品的成本居然被說成“秘密”,并且這種說法每每得到政府部門的支持,這經不起推敲:供熱、自來水、燃氣等公益性產品并不存在市場競爭問題,其經營成本也就無關商業機密,反倒是有關公共利益。
消費者對公益壟斷性產品成本享有天然的知情權,從《價格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上,都可找到依據。公益壟斷產品的成本必須是合理成本,人工費、材料費、維修費、排污費、水費、電費、運費等成本如果都在合理范圍內,就沒有“秘密”可言。要說“秘密”,最叫人懷疑的,一個是“三公”經費,一個是職工獎金、福利,是否在合理范圍內?媒體時有報道,一些壟斷企業,要么是超國民福利,比如“團購”商品房,要么是管理層獎金、公積金是正常水平的幾十倍,這不合理。
內蒙古發改委價格處負責人表示,如果認為目前供熱企業確實有降價空間的,經當地政府同意以后,按國家相關的法律程序來降低相關的價格。而我認為,有無降價空間、有多大,不能任由企業自說自話,也不能由企業和政府部門“暗箱操作”。只有公開賬目、數據才會令人信服。有供熱企業稱,現在治霧減霾,環保是硬要求,供熱企業加裝脫硫、脫硝提標改造,成本很高。如果公開成本,公眾了解到環保增加的成本情況,管理成本也在合理范圍內,那么煤價降低而供熱費不降,大家應該能夠理解和接受,而不再抱怨。何樂而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