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計量供熱的目的既是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也是保證供熱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要解決的問題:一是熱量的正確計量;二是熱費的合理分攤
就目前的計量技術而言,對熱量的計量可以達到相當準確的程度。而對于具體的供熱系統對象來說,從技術和經濟方面的考慮,并不需要追求過高的精確度,而是保證計量系統在滿足一定精度要求的同時還要有足夠的穩定和持續可靠的運行特性。
目前歐盟各國在供熱工程中采用的熱量計量系統分兩大類:第一類是熱量表,其原理是通過對流量和進、出口溫度差的測定而由積算裝置求得熱量。按流量計的類型,可分為葉輪式、渦輪式、渦結式、超聲波和電磁式等類型。第二類是熱分配表,分蒸發式和電子式兩種。這類表不屬于直接計量式儀表,它必須有熱量表的配合。它的特點是能夠反一個大型熱量表所計量的整個計量單元的總熱量分配到每個用戶的各個房間。對此歐盟都有相應的標準:EN1434-熱計量表;EN835-蒸發式熱分配表;EN834-電子式熱分配表;這些標準都源于德國標準DIN4713,其中包括了熱計量表、蒸發式熱分配表、電子式熱分配表和熱量分攤計算方法的標準等內容。
選用什么樣的熱計量系統,一般根據以下5個條件:①根據技術標準考慮所要采用的計量系統的可行性;②計量系統的誤差分析;③在讀取測量數據時對用戶的影響;④每年系統計量與結算所花費的費用;⑤用戶對所彩的計量系統的認可程度,這其中最重要的是為了進行供熱系統的熱計量和熱費分攤計算每年到底要花費多少錢。因為熱計量的目的是要節省能源,減少用戶的熱費開支,所以在德國的"節能法"第5第第一款(EnEG § 5Abs.1)規定:為供熱計量而花費的總費用不應超過實行計量供熱節能所省下來的費用。這樣就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實行計量供熱到底能節省多少錢;二是采用不同的計量方法,各需要多少錢。
為此,德國政府曾委托漢堡的GEWOS城市、地區和經濟研究所對使用多年的建筑進行了研究,結果指出:節能數額至少為總熱費的15%。1989年瑞士能源部也進行了兩年的研究,得出了可節能17~24%的結果。同樣,奧地利的Adunka教授對區域供熱的研究也得出了可節能15~24%的結果。在我國,1996年天津市政府供熱辦公室同德國THECHEM能源服務公司在天津幾棟已使用兩年以上的住宅中進行了一個冬季的測試,其結果表明可節能20~25%;1997年冬季,天津大學又在節能鼓勵的情況下進行了測試,結果表明有政策鼓勵的節能效果和只靠散熱器恒溫調節閥的自控作用的節能效果基本相等。我們把前者稱為行為節能,后者稱為技術節能。這就是說,在原來節能25%的樓棟中,不予節能獎勵,或者說不與用戶的經濟利益掛鉤,而節約的熱能只有12.5%。雖然我國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要比歐盟各國少得多,但也有不少單位作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可供我們在推行計量供熱中參考。
1996年歐洲計量供熱聯合會編寫的"計量供熱指南"中列舉不同時期、不同體型系數的建筑不同供熱系統和不同作者的17項研究結果,其總的計量供熱節能范圍大致在15~32.5之間。
2001年德國出版的"計量供熱手冊"(第五版)中指出:在德國1995年衽了新的"建筑保溫法",使建筑的耗能降低了近30%。對1995年以前的建筑,因為高的建筑節能比數還沒有實行,所以熱計量費用上限定為30%;而在1995年以后,由于"建筑保溫法"的實施,對新建的建筑只有有限的熱費用,所以對熱計量費用的上限也就改定為20%。在我國尚沒有確切的計量供熱節能數據之前,這是值得我們參考的數據。
在供熱計量系統的費用應在總熱費中所占比例確定之后,如何確定熱計量系統的費用就成了必須解決的問題。在歐盟各國,花費在熱計量的費用包括:熱計量儀表的購置費用和安裝費;抄表讀數、分攤計算、帳單制作及發送等服務費用。
為了弄清不同的熱計量系統在同樣的住宅建筑內每年用于熱計量的費用所占采暖總費用的比例,德國G. Hausladen教授以一棟24戶住宅的建筑作對象進行了多年的跟蹤研究。在這24戶中,每戶有64.5平方米采暖面積,5組散熱器。在表1中列出了2001年不同熱計量系統所花的年熱計量費用和它所占年采暖總熱費的比例以及它同1995年所花的熱計量費用的比較。在表1中括號內的數據是1995年統計的總熱費。1995年以前所建成的建筑,因為"聯邦建筑保溫法"還沒有實行,所以采暖的熱費用要高于1995年統計的總熱費。1995年已實行聯邦"建筑保溫法"以后的采暖費用,因此,用于熱計量的費用在總熱費中所占的比例也不同。
從表1中的比例可以看出,蒸發式熱分配表的計量方法最便宜,這也是德國目前85%以上的住宅都是采用蒸發式熱分配表進行熱計量的原因。1995年和2001年的熱計量費用比較可以看出,2001年電子類熱計量裝置的計量費用都比1995年降低了,這反映了近幾年來電子儀表的硬件不斷降價的結果。除了帶通訊的功能的電子式熱分配表還是比不帶通訊功能的貴以外,而葉輪式的熱量表和超聲波熱量一帶通訊功能反倒比不帶通訊功能的便宜。這一方面是由于電子硬件降價的原因,另一方面反映了德國勞動力的昂貴。因為不帶通訊功能的蒸發式熱分配表的電子式熱分配表需要大量的人力去抄表讀數,而帶通訊功能的計量裝置卻可以省去大量勞動力的費用。這一趨勢雖然顯而易見,但蒸發式熱分配表的人才優勢還是其他計量方式一時難以與之比擬
的。由于我國勞動力的便宜,在我國的情況就會更顯出蒸發式熱分配表的優勢。
2001年德國出版的"計量供熱手冊"也曾這樣評論:對于熱計量市場的走向,主要決定于用戶的需求,是以減少總的熱費開支為主,還是為了避免因少表讀數而帶來的不便為主,用戶對此的觀點并不很清楚。根據過去使用中的不足,和一些片面的爭論,由于大多數用戶認為蒸發式熱分配表是不很準確的方法而提出用電子式的方法。這對外行來說盡管電子式具有讀數簡單的優勢,但在總熱費中所占的高附加份額還是限制了這種看法。作為具有代表性的"德國信房承租協會"也改變了他們以前的看法,認為還是蒸發式熱分配的計量方法是對房屋承租人最優異的結算方式。"手冊"中還提到:對于新建的房屋和現仿能源費用的情況來看,即使安裝簡單的熱量表還是有問題的,而在住宅領域里安裝超聲波熱量表是絕不可以的。因為計量費用可能超過了節約的費用。但對于有的采暖系統(如地板采暖)安裝簡單的熱量表是可以的。
表1
樓房中每戶每年的
計量費用(元) 95年以前所建房屋
的平均費用(%)
實行建筑保溫法前 95年以前所建房屋
的平均費用(%)
實行建筑保溫法后 1 蒸發式熱分配表 34.-(28.5) 7% 9% 2 電子式熱分配表 52.-(57.-) 10% 14% 3 帶通訊功能的電子式熱分配表 67.-(90.-) 13%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