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中供暖系統可以實施分戶熱計量
住宅供暖問題,涉及千家萬戶。集中供暖經過長期的應用和考驗,本是一項比較成熟的應用技術。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與其它應用技術一樣,集中供暖技術也應該不斷改進和發展,使它的系統設計更合理,運行控制更靈活,設備制造更先進,特別是使它的運行更節能,從而盡快適應建筑節能的要求。近年來,由于能源結構開始發生變化,由于開發商的利益及物業管理上的需要,也由于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對熱舒適度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別是由于各地出現的拖欠供暖費的問題日益嚴重,使供暖分戶熱計量和分戶熱收費問題變得十分迫切。與此同時,諸如低溫輻射電熱膜供暖,一家一戶設置燃氣熱水爐、電熱水爐供暖等各種供暖技術及相應產品開發頓時興起。供暖方式的多樣化,是供暖技術發展的一種表現,人們針對各種不同使用情況,對供暖方式有了多種選擇的可能。正因為如此,對傳統的集中供暖方式無疑形成了很大的“沖擊”。
但當前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在一些新設計的工程項目中,有的開發商不視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各種供暖方式不進行具體分析,更不作技術經濟比較,過度強調非集中供暖方式便于實現分戶熱計量,有利于分戶熱收費的特點,而要盲目采用之,從而摒棄集中供暖方式。甚至在高層民用住宅中,也都采用了一家一戶式的燃氣熱水爐供暖,給安全帶來隱患。有的行政主管部門,也在力推這些非集中供暖方式。許多設計人員盡管在工程設計中據理力爭使供暖設計更趨合理,但往往敗陣。就是我們的《住宅設計規范》,在集中供暖問題的規定上,1999年3月24日頒布的新版本也從1987年的老版本“后退”了許多,把原來的高層和中高層建筑“應設”集中供暖系統,多層和低層建筑“宜設”集中供暖系統而一律改為“宜設”了。
這就迫使人們去思考:集中供暖(應該還包括集中供熱)在能源總的利用效率、供暖質量和衛生條件、保護環境減少污染、防火及安全保障,以及一次投資和長期運行費等諸多方面的優越性,就都因為要引入分戶熱計量和熱收費而不存在了?事實上,在建設部頒布的《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中,已回答了這個問題。《管理規定》把“集中供熱”列為國家鼓勵發展的建筑節能技術,明示“新建居住建筑”應設“集中采暖”系統。應該指出,實施分戶熱計量是實現建筑節能管理的一項技術措施,研究發展分戶熱計量和熱收費與堅持集中供暖(包括集中供熱)的優越性,都是為了更好地實現建筑節能,二者是完全一致的,不應該將它們對立起來,引入分戶熱計量概念,可以使集中供暖技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那種急于要尋找一種既可供暖又便于熱收費的方式,而盲目摒棄集中供暖系統的做法不可取,任其發展下去,后果不堪設想。
2 集中供暖系統分戶熱計量的前提條件
集中供暖系統要實現分戶熱計量,無論是系統設計,還是需要采用的相應的設備,目前都是可以做到的。分戶熱計量的首要目的,是為了使供暖運行節能,是要為熱用戶提供調節控制手段,使他們可以根據熱舒適度的需要,調節控制采暖量。為此,供熱就必須是高質量的。只有供熱的高質量,使熱用戶有熱可調,也才有節能運行的可能,否則,分戶熱計量將成為一種擺設。所以,供熱的高質量是集中供暖系統分戶熱計量的前提條件。
要保證供熱的高質量,首先需要有好的室內供暖系統設計。實施分戶熱計量后,對室內供暖系統的設計要求更高,它體現在要有準確的熱負荷計算,要正確選擇供暖系統型式,要認真做好系統水力平衡設計計算。熱負荷計算是室內供暖系統設計的基礎,那種用熱指標估算熱負荷的辦法不可取,由于害怕暖氣不熱而盲目加大熱負荷值,致使散熱器安裝面積過大,將不利于散熱器支管上溫控閥的調節控制,這種做法更應當避免。現在普遍認為,共用供、回水立管加上每戶獨立支路的雙管系統,是可以實施分戶熱計量的較好室內供暖系統型式。但許多設計人員忽視系統水力平衡設計計算,認為系統中安裝了平衡閥、溫控閥等調節控制裝置后,可以自動實現運行中的水力平衡。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一個水力工況先天就嚴重失衡的系統,僅僅依靠這些調節措施是難以實現運行時的水力平衡的,因為任何調節裝置都有自身的調節特性,調節范圍有限,比如國外某公司生產的溫控閥,盡管其調節預設值可在1~7之間選擇,但一般也不宜將預設值選在3以下,即不宜將閥門關閉得太小,否則將會帶來其它問題,比如閥門處容易堵塞,而且也不利于運行節能。
要保證供熱的高質量,供熱系統要有完善的調節控制措施和高水平的運行管理。實施分戶熱計量后,供熱系統的調節性能要增強,適應整個系統變流量運行的需要。熱用戶可能是自動調節,也可能是手動調節用熱量,但在熱源處應該是自動調節供熱量,使其跟蹤所需熱負荷的變化。因此,應設計有壓差控制之類的裝置,以保證系統在調節運行中能有平穩的水力工況。供熱系統運行時應是質調節和量調節相結合。傳統設計中供回水溫差25℃,并不利于系統運行的水力穩定,供熱系統“小溫差大流量”可提高系統的水力穩定性。因此,當供暖負荷發生變化,比如室外氣溫變化時,應首先進行質調節,然后再根據熱用戶末端負荷的變化,進行量調節,這樣才能使分戶熱計量的供暖系統運行良好。若單是進行量調節,而不進行質調節,將會導致熱用戶處的溫控閥頻繁啟閉,不利于系統的穩定運行。所以,實施分戶熱計量,使供熱運行從現在的粗放型向節能型轉變,運行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是供熱技術更加進步發展的一種表現。
當然,一個實施分戶熱計量的室內供暖系統,需要有高水平的施工安裝作保證。我們知道,室內雙管系統所帶每戶獨立支路的供回水支管,多數都是預埋在樓板的墊層中,它們是隨土建施工預埋的,如果安裝工序滯后,預埋管的接口均裸露在施工現場,稍有疏忽,支管就有被堵塞的可能,且很難返工清理干凈,如果再安裝散熱器,運行時水流不暢,暖氣不熱將是不可避免的,就更談不上進行分戶熱計量了。
3 實施分戶熱計量與分戶熱收費的關系
在熱用戶裝設溫控閥、熱量表的初衷是為了節能,是在更好地滿足人們的熱舒適度的前提下,為運行節能提供的技術措施。熱用戶出于自身經濟條件的考慮,放棄熱舒適度要求,減少甚至完全關閉用熱,這不應看成是運行節能。實施分戶熱計量,就將熱當作了商品,為可能實現更準確的分戶熱收費提供了一種技術手段。熱既然變成了一種商品,用戶則有了買不買和買多少的選擇自由,而且也有了實現這種選擇自由的手段。但是,熱又不是一般的商品,熱有許多特殊屬性,其中之一是它本身有傳遞性,它會在熱用戶之間進行傳遞。在實施分戶熱計量之后,這種熱傳遞不可忽視。
通過熱平衡方法,可以直接計算出與供暖房間相鄰的不供暖房間室溫tb,公式如下:
式中
tn——供暖房間室溫,℃;
tw——室外供暖計算溫度,℃;
A——供暖負荷計算朝向附加值,%;
B——供暖計算室內外溫差修正值,一般取B=0.7;
KⅠ,KⅡ…,FⅠ,FⅡ…——不供暖房間與供暖房間相鄰的圍護物傳熱系數及相應面積,W/(m2·℃)及m2;
K1,K2…,Fl,F2…——不供暖房間與室外空氣相鄰的圍護物傳熱系數及相應面積,W/(m2·℃)及m2;
Ka,Kb…,Fa,Fb…——不供暖房間與不供暖房間(或走廊)相鄰的圍護物傳熱系數及相應面積,W/(m2·℃)及m2;
V——滲透進入不供暖房間的空氣量,m3/h。
計算表明,在北京地區,一間完全不供暖的中間樓層南向房間,由于從上、下及周圍房間獲取傳熱量可以維持12~14℃室溫,而此時該用戶并未花錢買熱,可周圍的每戶均有將近1/4~1/5的供熱量傳給了這個房間,他們為此多付了熱費,這當然是一種不合理。可見,即使實施了分戶熱計量,但由于存在房間的熱傳遞,要解決分戶熱收費問題,還有許多技術上和政策方面的問題需要研究。它涉及到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應該慎重對待,不可以為只要安裝了溫控閥、熱量計,就可以解決分戶熱收費問題。
為了減少戶間熱傳遞對分戶熱收費的困擾,增強戶間建筑結構的隔熱性能是可選擇的措施之一,它們的隔熱性能越好,戶間熱傳遞越少,同時,隔聲性能也會提高,建筑物的舒適度會增加。當然,建筑造價也會隨之增加。這種隔熱性能增強到何種程度是開發商們可以承受的,這需要專題研究。但仍在傳統的建筑結構做法上,一點隔熱措施都不采取,只是在供暖系統上裝著溫控閥、熱量計就實行分戶熱收費的做法,值得商榷。
在分戶熱收費政策上采取措施,也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例如像國外規定的那樣,將總熱量的40%仍按熱用戶面積分攤收費,60%按熱計量數收費。另外,對于外圍護結構面積不等的熱用戶(例如頂層的熱用戶、拐角方向的熱用戶)是否要采取不同的熱計費標準;個別熱用戶要求有更高的室溫,希望用更多的熱是否允許,等等,都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來源:中國建筑裝飾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