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供熱體制改革中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用多少熱交多少費這種新型結算方式,對中國已經實行了幾十年的福利式的供熱體制進行了挑戰,這也就必然導致供熱體制改革工作不會一帆風順。所以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十幾年的經歷也驗證這一點。應該說采用熱量表計量用熱量是當今國際、國內若干種熱計量方式中較為成熟和科學的一種方式,是真正意義的“計量收費”。但由于一些開發商、供熱管理部門和供熱企業沒能真正理解供熱計量的目的是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是與改革開放的長遠目標相關聯的,錯誤認為供熱計量增加了費用和工作量,居民自主節能會影響供熱部門的經濟效益。由于上述原因導致熱量表市場的發展也并不順利,有的地方拖延裝表,有的地方買價格便宜的表進行應付,有的地方裝了表也不用只供檢查。這樣局面產生的后果就是;個別廠家響應了一些開發商和供熱部門要求,生產價格便宜的表,一些廠家為了應對無序的競爭以次充好降低成本爭奪市場。其結果就是部分熱量表企業不能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組織生產,導致產品質量無法保證;不能保證產品型式和生產條件與批準是一致;申請型式批準和許可證考核時的產品質量與實際生產的產品質量“兩張皮”現象依然存在;企業之間惡性競爭,導致產品質量低下,擾亂了市場經營秩序。上述問題的存在影響了熱量表的產品質量,也一定程度干擾了我國供熱計量工作的正常、順利實施。
國家質檢總局對熱量表的管理非常重視,在型式評價試驗、生產許可證考核和證后監管、首次檢定等工作中強調嚴格執行有關的計量法律法規。2010年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供熱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國家質檢總局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供熱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這兩個通知促進了全國質檢系統對熱量表的管理工作。
為了加強監管2011年國家質檢總局再次組織對熱量表國家監督抽查工作,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陜西、新疆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55家企業生產的55種熱量表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熱量表》CJ128-2007標準的要求,對熱量表產品的顯示(顯示內容、熱量顯示值)、強度和密封性、準確度、壓力損失、重復性、安全要求(斷電保護、電器絕緣性、封印)、運輸、電氣環境(干熱、低溫儲存、電源電壓變化、電快速瞬變、電磁場、電浪涌、工頻磁場、靜電放電)等8類1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6種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準確度、重復性、運輸、電快速瞬變、壓力損失項目。
從本次抽查結果看,抽到樣品的企業數占抽查企業總數的40.7%。經過檢驗49家企業的49種型號的產品合格,產品的抽樣合格率為89.1%;這49種型號的產品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CJ128—2007《熱量表》的技術要求,抽查產品產量合格率為89.1%。被抽查企業的經濟類型比較豐富,包括了國有企業、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多種類型,生產規模涵蓋了大、中、小型企業。總之,本次抽查結果較全面反映了熱量表的生產狀況。
但是針對全國截至2010年9月30日國內已取得熱量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已達到135家熱量表生產企業而言,此次抽查涵蓋了不到全國一半的熱量表企業,當然沒有參加抽查的企業有種種原因,有的是剛拿到許可證還未正式生產;有的是抽查時恰好沒有庫存;有的是以銷定產,還沒有定單所以沒生產也就沒有表庫存,有的則是由于上一次抽查不合格還沒有整改完畢,所以沒有產品;當然也有個別企業對自己的產品心里沒底,不敢貿然被抽想看看再說,與其被抽不合格,不如先不讓抽到避避風再說。從這些沒被抽到的企業種種心態我們不難看到熱量表產品質量的監管和提高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生產企業都要共同努力的一項工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為依據做好熱量表產品質量監管;做好熱量表產品生產前的型式批準試驗;做好熱量表使用前首次強制檢定,生產企業則要加大科技的投入,加強技術的研發,并且做好涉及產品質量基礎設施投入和建設。例如熱量表檢定裝置,目前雖已有技術標準,但還沒有檢定規程和對設備長期穩定性和可靠性考驗方法和措施。其次一些產品的零部件的技術標準也沒有,如超聲波熱量表所用的換能器。這些都是制約熱量表產品質量和性能發展與提高的瓶頸。所以要使得國產熱量表達到或超過國外的一些知名企業產品,還需要大專院校、科研部門和生產企業下大功夫,花大氣力,并且把有限的資源集中起來共同利用。這樣既節約時間,降低成本還可提高效率。這是一條快速提升熱量表產品性能、質量,使國產熱量表能夠迅速適應我國節能減排,供熱體計量改革的發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