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國家能源局、國家發改委、環保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規劃到2018年,推廣高效鍋爐50萬噸,淘汰落后燃煤鍋爐40萬噸,完成節能改造40萬噸,提高燃煤工業鍋爐運營效率6個百分點,計劃節約4000萬噸標準煤。
規劃的總體目標為,2014年淘汰小鍋爐5萬臺,2014-2015年淘汰20萬蒸噸落后鍋爐;到2017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
京津冀是控排的重點區域。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部淘汰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北京市建成區取消所有燃煤鍋爐;到2017年,天津市、河北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新建燃煤鍋爐將受到嚴格控制。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等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得新建燃煤鍋爐、禁止新建20噸/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得新建10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
《方案》發布后,據廣發證券測算,由此帶來的燃煤工業鍋爐改造市場高達4500億元,對應運營市場超過3750億元。 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