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在對國際碳金融市場發展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世界典型國家的低碳經濟金融服務實踐模式進行比較分析,并基于我國國情提出未來產業低碳發展的金融服務思路和途徑。
碳金融市場的形成與發展
碳交易機制的金融化特征,碳交易市場的快速發展,引發了人們對“碳”價值的思考。人們發現碳交易的實施過程,實際上就是“碳”價值實現的過程。但這一過程往往需要政策制定者、市場管理者、投資者、股票經紀機構等諸多金融服務部門的參與才能實現。

一旦決策者做出減排承諾,就為排放貿易機制和低碳技術研發提供了機會。股票經紀人、銀行、財務顧問、風投機構會通過市場機制為“碳”進行定價,從而將“碳”轉變成為一種資產,并融入企業的經營項目中。
從此意義上說,“碳”就具有了金融資產價值并成為決定金融機構決策活動的重要考慮因素,比如當前一些金融機構為碳交易市場所設計的不同金融衍生產品,包括保險、擔保、保理、碳排放權交付保證、應收碳排放權的貨幣化及套利交易工具等。
這些衍生金融產品為碳交易供求雙方提供了避險工具和套利手段,促進了“碳”價值的實現,也促進了碳金融市場的形成。當然,這一價值實現過程對于碳資產來說是必要且不充分的,還存在很多其他形式的實現過程。目前,隨著碳交易規模的擴大,碳金融市場也得到快速發展,主流金融世界里越來越多的機構開始進入這個市場。

發達國家碳金融市場的發展現狀,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國際碳交易市場交易自2005年《京都議定書》生效以來飛速發展,2009年碳交易規模達1437億美元,比2005年的100億美元增長超過十倍。從當前交易總量來看,全球碳交易市場總體規模仍呈持續增長之勢。此外,由于發達國家對碳交易市場的探索起步較早,就其金融化程度而言,目前已經形成多主體參與、共同促進的良好局面。
(1)政府機構,國家政府長期以來始終是碳金融市場的主要推動者和參與者,是《京都議定書》的創建者,也是早期碳信用的購買者。國際實踐已經證明了政府參與碳金融市場的有效性。比如英國由政府投資、按企業模式運作的碳基金獨立公司,既能利用政府部門優勢,準確把握和執行宏觀政策,又可發揮專業人士的專業技能和管理特長,保證政府對基金運營效率的監督,有力發揮了基金對碳減排市場的促進作用。
(2)世界銀行,世界銀行也一直是碳金融市場的主要推動者,早在20世紀90年代末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只碳基金,又稱原型碳基金,用來提供政府和公司取得碳信用的低風險工具。截至2009年,這個基金管理的資產大約為1.8億美元。

其后,世界銀行的各種購買工具均被并入專門的碳金融管理事業部,以及陸續成立的其他碳基金,包括社區發展碳基金、生物碳基金、森林碳伙伴關系基金和多個國家級別的碳基金,如歐洲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等,管理資產約為24億美元,碳基金規模迅速擴大。
2010年,世界氣候談判坎昆會議上,世界銀行行長佐利克宣布未來將籌集目標為1億美元的市場準備伙伴基金,推動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內部的碳交易市場。
與其他碳基金相比,該基金最大的特點在于將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聯系在一起,通過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贈款的方式,幫助發展中國家建立國內交易體系,而不是利用市場手段實現國家的減排目標,這對發展中國家的碳金融市場是一個積極信號,預示了將來國際碳金融發展的新趨勢,即發展中國家內部的碳金融市場將不斷走強。

(3)氣候交易所,圍繞碳排放權,世界各國已經建立起交易形式多樣的場所,包括一級規范交易場所和二級自愿交易場所。前者是指為滿足國際或者國內強制性法規要求的交易行為;后者是指處于自愿而進行碳指標購買的交易行為。目前,全世界共建立各類氣候交易場所20多個,最為典型的是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和歐盟排放貿易體系,主要對這兩個氣候交易所進行分析。
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一家氣候交易所,并于2003年12月成功開展了首筆交易。盡管受美國后期退出《京都議定書》協議框架的影響,多家北美公司、市政府與金融機構先后退出董事會,但該氣候交易所依然是全球最重要的自愿性溫室氣體減排交易場所之一,而且也是全球唯一同時開展CO2、CH4、N2O、FCS、PFCS和SF6六種溫室氣體減排交易的市場。
目前,該氣候交易所己形成包括美國電力、福特、IBM等300多個跨國參與者在內的,涉及航空、汽車、電力、環境、交通等數十個不同行業的世界知名碳交易所。

2004年,該所在歐洲與倫敦國家石油交易所合資創建了歐洲氣候交易所,并于2006年,與加拿大蒙特利爾交易所合資建立了蒙特利爾氣候交易所。目前,歐洲氣候交易所已經成為占有最大交易比率的交易所,其碳金融工具期貨合約已由國際石油交易所上市掛牌。
歐盟排放貿易體系則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啟動,是世界上第一個溫室氣體排放配額交易市場。盡管交易所啟動時間晚于芝加哥氣候交易所,但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最為活躍、最為規范、交易規模最大的排放權交易市場,涉及電力行業以及石油、鋼鐵、水泥、玻璃和造紙等主要部門。
而且從其交易實際狀況來看,企業履約率也很高,尤其是英國的履約率,已超過99%。在國家層面上,除愛爾蘭、西班牙、奧地利、葡萄牙、丹麥外,其他國家都接近于完成目標。

(4)商業銀行,除了少數早期參與碳金融業務的先驅,商業銀行參與碳金融業務相對較晚。部分原因是因為商業銀行觀念依然比較保守,在對碳金融業務沒有較為充分把握的情況下,不敢貿然進入其中。
此外,商業銀行的趨利避險趨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與其他金融市場相比,碳金融市場不成熟且規模較小,商業銀行看不到獲利機會而不愿進入。不過,隨著市場的發展成熟,目前國外,尤其是歐洲,很多商業銀行已經意識到參與碳金融市場的戰略意義,并積極投身其中。
以開展碳金融業務比較早的荷蘭銀行為例,它把碳市場列為具有戰略利益的領域,推出一系列永續經營的全球性私募股權基金、以匯率為基礎的碳交易結算,以及由歐洲企業買主預先支付碳信用的融資業務。

比利時富通銀行也是碳交易市場的較早參與者,推出了一系列碳資產金融服務,包括針對亞洲企業的排放貿易及碳融資、碳信托服務和針對歐盟的排放貿易交易服務、碳資產結算服務、碳基金設立及管理服務等。目前,許多其他歐洲商業銀行,如拉博銀行、巴萊克銀行和匯豐銀行也正奮起直追,尤其注重于企業碳銀行業務與顧問服務等方面。
(5)股票研究機構,和商業銀行一樣,股票研究公司也較晚進入這個市場。不過隨著碳交易市場業務量的擴大,許多參與市場的企業開始尋求財務顧問和資金協助,這引起了許多股票研究結構的興趣,紛紛進入碳金融市場。
例如,摩根財團的歐洲公司研究團隊發表的《碳金融大全:主要問題解答》報告,指出對歐洲公司而言,二氧化碳將成為愈來愈重要的問題,對股票和信用市場也將愈來愈重要。

摩根士丹利歐洲股東集團發表的《新興碳市場的股票操作》報告,探討了新興碳市場的背景、排放配額要求的基本動力,并開始研究數家碳產業公司。高盛集團,則在《環境政策綱要》中明確表明,該公司計劃在排放交易(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天氣衍生品、再生能源信用和其他氣候相關商品交易中扮演市場創造者,并正尋找如何在促進這類市場的發展中扮演建設性角色的辦法。
(6)保險公司,隨著碳交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不遵約或不良風險管理的財務后果越來越受到參與者的重視,碳交易業務的風險管理及保險服務對交易者來講也變得愈發重要。因此,開發整合型的風險管理產品,以規避所有氣候風險,正成為大型保險公司新的競爭點,這也助長了保險公司競逐碳金融業務的決心。
兩家世界最大的再保險公司:瑞士再保險與慕尼黑再保險,是最早采取措施參與碳金融業務的兩家保險公司,他們分別組建專門的研究團隊,深入了解氣候變化的經濟影響,并探討為碳交易設計新的保險產品。

美國保險業巨擎美國國際集團和瑞士蘇黎世大型保險公司迅速跟進,相繼宣布推出自己的碳交割保證以及計劃保險產品。目前,許多受排放權交易計劃影響的工業公司,不把排放營運視為核心策略,反而日漸重視將風險轉移給能協助他們達成遵約義務的第三者——保險公司。
(7)信用評級機構,由于碳交易的結果可能影響參與者的長期信用,從一定程度上促使世界級的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洱、穆迪、惠譽等公司將碳金融納入他們的業務研究程序。
目前Fitch公司全球電力的北美小組已經開始對碳排放權交易進行特別分析,并定期撰寫碳排放權交易特別報告。S&P和Moody則屬于觀察性質居多,但兩家公司都已明確表示正準備將碳金融因素納入各自的債券評級中,并已開始追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尤其是歐洲的市場。

(8)國家級企業協會,除了上述主要的參與者,在發達國家,國家企業協會也已經成為碳交易市場的積極參與者。例如2004年日本成立的碳基金會,就已經開始代表數家日本私營企業和公共貸款機構,包括東京電力公司、日本國際商業銀行和日本開發銀行,參與溫室氣體減排計劃和氣候保護計劃。
2006年初,瑞士政府成立的氣候分布基金會,設定到2012年向清潔發展機制和聯合減排計劃購買1000萬噸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目標。這也意味著中介組織,將隨著碳交易市場規模的擴大繼續扮演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