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北京市將有1800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實行熱計量收費,同時還有近100萬平方米的居民小區實行熱計量。試點熱計量收費的居民用戶,全部屬于北京熱力集團的供熱用戶。目前熱力集團正在進行計費的“熱表”改造和調試,陸續在試點地區安裝并與用戶簽訂熱計量收費合同。
市供熱辦主任郭維圻表示,熱計量收費只是一種收費方式,和現有的按照面積收取供暖費相比,并不一定會降低能耗和供暖費。“安裝了計量表后,居民離家后可以關閉自家的供暖設施,但是周邊居民家庭里的熱量,仍會通過熱傳導的方式,為該戶居民提供熱量。如果想通過居民的節能行為達到降低取暖費的結果,就必須對供熱設施以及居民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所以北京市在推行對居民的熱計量問題上非常慎重。”據悉,目前在居民小區進行的熱計量試點,均是用來進行數據測算,并沒有按照實際的熱計量表進行收費。
按照規定,2009年政府機關辦公樓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完成供熱計量系統改造,率先實行按熱計量收費;2010年1月1日起竣工的居住建筑須按熱計量收費方式銷售,在商品房銷售和買賣合同等文件中要載明建筑耗能量、節能措施等信息。但不會在現有的居民住宅中大規模推行供暖計量收費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