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開始供暖后,一些用戶家中暖氣溫度依然不理想。而一些換熱站管理不善可能是影響供熱質量的原因之一。
發電廠的電源在輸送過程中,需要通過變壓器將高壓“降”為低壓,才能輸送到用戶家中,確保安全用電。同樣道理,在熱電廠或鍋爐房輸送的熱源中,也需要把高溫的熱水,通過換熱站把高溫的熱水“降”為低溫,才能送入用戶家中。
據了解,我市現有換熱站500多座,其中,絕大部分屬于用戶單位或小區自建自管站,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管轄的公共換熱站僅有9座。與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相比,中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西區供熱分公司管理的公共換熱站的數量相對多一些,有70多座。
1987年,我市開始集中供熱。20多年來,有的換熱站已運行十多年,卻很少維護保養,站內設備老化、堵塞漏水、故障頻繁,嚴重影響供熱質量。
“熱力公司將熱源送到換熱站后,由于小區換熱站自身存在問題,致使不能把熱保質保量送到用戶家中。”鄭州市熱力總公司的服務人員告訴記者:“用戶家中不熱,有可能是小區換熱站的問題。”
全部接管仍有困難
“這么多換熱站一下子讓熱力公司全部接管,企業也受不了。”鄭州市熱力總公司新聞發言人孫曉泉向記者解釋說,由于每年供熱結束后,熱力公司會向小區物業返還二次運行費,對于那些新建的換熱站,小區物業并不愿意被“接管”,因為管理規范,運行效率高,一個供暖期結束,還可以額外盈余。而對于那些年久失修、問題頻發的換熱站,小區物業想甩包袱,但供熱企業覺得接管成本太高,積極性也不高。
接管換熱站的道路雖然艱難,但用戶的權益必須維護。本月初,鄭州市集中供熱改革和調整的配套措施中明確提出,在確保居民終端用戶銷售價格0.19元/平方米·日不變的基礎上,供熱企業對具備條件的交換站要進行接管,統一管理,暫時難以接受的要拿出具體意見,合理解決換熱站的運行費用問題。
今冬采暖期,鄭州市熱力總公司要求所轄的五個供熱分公司,分別選擇1~2個自管換熱站,嘗試試點接管,等積累經驗后,再逐步接管、統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