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月17日結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新疆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初見成效,新建建筑安裝熱計量裝置和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08年總計完成面積已達559.07萬平方米。
今年自治區有關部門相繼對烏魯木齊市、昌吉市、石河子市、伊寧市、庫爾勒市和阿克蘇市等6個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進行了專題調研,指導解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在自治區2008年城市建設“天山杯”競賽考核實施細則中,還特地增加了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考核內容,并對21個城市、19個縣城進行了認真考核和評估。 資料顯示,2008年我區新建建筑安裝熱計量裝置為447.05萬平方米,全區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共完成112.02萬平方米。烏魯木齊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還出臺了兩部制熱價(既熱價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對符合熱計量收費條件的用戶開始試行兩部制熱價,按熱計量收費,其他大部分城市也相繼開展了兩部制熱價的研究制定工作。
記者在會議上了解到,目前還有個別地區尚未啟動新建建筑安裝熱計量裝置或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的工作,為此自治區有關部門在這次會議上對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整體推進提出了進一步的明確要求:新建建筑必須100%的符合熱計量收費的要求;“十一五”期間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大城市要完成35%以上,中等城市要完成25%以上,其他城市包括縣城要完成15%以上;各地黨政機關的辦公建筑到“十一五”末要率先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