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用戶:部分供熱站以未見文件拒不退錢 市建委:“免收6天取暖費”決定不變
暖春來臨,去冬今春的供暖已接近了尾聲,但市民們在與供熱站清算暖氣費時并沒有忘記,去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期間,因供熱設備、管網問題造成停暖而挨凍的日子,更沒有忘記蘭州市建委、熱管辦、熱力總公司在媒體上公開作出“對此期間受影響的熱用戶免收6天取暖費予以補償……”的承諾。但是,記者采訪發現,要兌現這份承諾,還真不容易,因為個別供熱站在執行“承諾”的過程中打了折扣。【延伸閱讀:蘭州首次大規模供暖退費 受影響用戶免收6天取暖費】
熱用戶:供熱站稱未見文件不予退錢
2月17日,家住科技街市政公司小區的陳先生等幾位市民打進本報熱線96555反映,陳先生當日上午到蘭州市熱力總公司北干線供熱所交納供熱費,當陳先生提出應該免交去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期間“停暖”的6天取暖費時,北干線供熱所一位姓許(音)的工作人員竟稱,他們沒有接到上面的紅頭文件,因此無法減免。“明明去年蘭州市建委等主管部門已經在媒體上公開承諾要減免6天取暖費,為何供熱站又稱沒有接到紅頭文件不落實呢?”陳先生氣憤地質詢。
市建委:“免收6天取暖費”決定不變
2008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由于供熱設備、管網問題,引起蘭州市城關區大部分二熱聯片供暖地區出現了降溫供暖,雖然經過國電蘭州熱電公司和蘭州市熱力總公司全力搶修,截至去年12月24日下午3時許,各項故障均已排除,用戶室溫已經恢復。但斷斷續續低溫供暖累計達6天,給部分熱用戶的生活帶來了極大不便。為此,去年12月25日蘭州市建委、熱管辦、熱力總公司共同研究決定對此期間受影響的熱用戶免收6天取暖費予以補償,并于12月26日將該決定通過蘭州各大媒體進行了公布。
就陳先生反映的問題,蘭州市建委公用處處長段廷智明確表示,“向二熱聯片區域供熱受影響的住戶免收6天取暖費”的決定不變,但具體操作、如何補償由熱力總公司負責實施。
市熱力總公司:按三種方式對住戶予以補償
2月17日下午3時許,就此問題,蘭州市熱力總公司辦公室主任邸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熱力總公司將嚴格按照市建委規定履行承諾,對受到影響的住戶予以免收6天取暖費的補償。具體補償的方式有三種,一是還未交清取暖費的免收6天取暖費;二是對已交清要求退費的退6天取暖費;三是已交清取暖費嫌退費麻煩的住戶可以在下一個供暖期免交6天取暖費。他表示,具體采取上述哪一種補償方式,各個供熱站可與退費范圍的住戶進行協商解決。
供熱站:“未直接‘停暖’,不予補償”
隨后記者又來到了家住民主東路34號的王女士家中,王女士反映的問題和陳先生一樣,記者隨后目睹了王女士向蘭州熱力總公司南干線供熱所的工作人員提出退費要求卻遭到拒絕的全過程。
當王女士向一位工作人員提出退6天供暖費用的要求時,這位工作人員斬釘截鐵地答復:“不退!”這位工作人員就“不退”給出的理由是:該轄區6天的供暖屬于“低溫供暖”,而不是直接“停暖”,所以不予補償。當王女士提及市建委、熱管辦、熱力總公司曾公布過要對受影響住戶免收6天取暖費的決定一事時,該工作人員又稱:“報紙上登了就退,你看報紙吧!”當王女士問起該工作人員姓名時,該工作人員只稱姓孫后,便端著茶杯匆匆走開了……
記者點評
當時信誓旦旦的承諾,如今在某些人眼中卻成了一句空話,有了彌補過失的補償辦法卻沒有后續的監督落實機制,個別供熱站并沒有因為高高掛起的“辛苦我一人,溫暖千萬家”的標語而令人們感到溫暖,反而就是為這一點點補償的態度,而令曾因降溫供熱而挨凍的市民倍感心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