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蘭州燃氣集團發布消息,今年采暖期的天然氣退費工作將從4月1日開始,屆時,燃氣化工集團銷售分公司工作人員將對天然氣壁掛爐用戶實施抄表,將本次抄見數與采暖初期抄見數核對后,對用戶在采暖期使用的天然氣量按照每立方米0.32元退還差價。
目前,蘭州市天然氣居民用戶的收費標準為每立方米1.45元,但采暖期時使用壁掛爐的用戶按照每立方米1.13元計費。
3月25日,蘭州燃氣集團發布消息,今年采暖期的天然氣退費工作將從4月1日開始,屆時,燃氣化工集團銷售分公司工作人員將對天然氣壁掛爐用戶實施抄表,將本次抄見數與采暖初期抄見數核對后,對用戶在采暖期使用的天然氣量按照每立方米0.32元退還差價。
目前,蘭州市天然氣居民用戶的收費標準為每立方米1.45元,但采暖期時使用壁掛爐的用戶按照每立方米1.13元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