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哈爾濱市供熱辦獲悉,哈爾濱市供熱企業現已開始填寫“哈爾濱市供熱企業信用評審申請表”,接受信用等級評價。按照《哈爾濱市供熱企業綜合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實施細則,違法違規供熱企業將不予審批其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
據了解,此次申報企業范圍為在哈城市規劃區內從事供熱生產、經營活動的供熱企業。供熱企業通過社會評價和行業評價指標兩部分完成信用等級評價。誠信服務、按時開栓供熱、文明服務、熱用戶室溫合格率、滿意率、熱用戶投訴率、媒體曝光率以及供熱前設施設備檢修率、完好率、儲煤及時率、供熱環保與節能、供熱安全等都成為供熱企業信用評價的重要內容。
按照規定,供熱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構成危害的,將予以警告、整改;整改期限內違法違規行為繼續發生的,對整改拖延、敷衍塞責的,未全部整改、繼續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將降低其信用等級,并不允許其新接管或擴展供熱范圍,不予審批其新建、改建、擴建供熱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