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劉偉)20日下午,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修正案(草案)》。
《修正案(草案)》提出兩條修改內容:一是新建建筑應當安裝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二是將原《條例》“在供熱期限內,居民居室內6時至21時的溫度應當達到18℃以上,其他時間不得低于16℃。”修改為“在供熱期限內,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居室內溫度不低于18℃,供熱單位應當逐步實現連續供熱。”
審議時,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條例兩方面的修改內容給予一致肯定,認為,新建建筑應當安裝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實現按用熱量收費,不僅可以改善我省供熱計量工作推進緩慢問題,也利于推進節能減排,建設資源節能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供熱溫度的小幅度提高,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訴求,還有利于推進集中供熱工程建設,整合供熱資源,逐步撤除一批污染高、效率低的燃煤小鍋爐。
一些組成人員還建議,目前,提高溫度的難點在一些小噸位鍋爐上,政府和企業應該加大供熱基礎設施的投入,加速對鍋爐、管網的改造力度。要通過完善和落實供熱規劃,堅持以集中供熱為主、多種方式為補充,鼓勵開發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供熱。要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在房屋拆遷、占挖道路等方面為企業創造便利條件,加快供熱配套管網建設。
還有組成人員認為,我省屬于北方的高寒省份,企業應從實際出發,視室溫的不同,提前、延后供熱和提前、延后停熱。
有的組成人員認為,現在因為供熱問題產生的矛盾非常多,如果安裝熱計量,用戶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溫度,按用熱度收費矛盾就可以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目前我省完成的既有建筑節能和熱計量改造任務數,不足國家下達給我省“十一五”期間改造任務的七分之一。要完成指標,首先要保證新建住房一定要安裝熱計量和溫度調控裝置,但是現在建筑審批、驗收都不涉及這方面內容,建議在《修正案(草案)》增加加入安裝熱計量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