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將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全面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這是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昨天在唐山市召開的北方采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介紹,目前,大量新建建筑沒有安裝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緩慢,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沒有進行供熱計量改造;大多數城市沒有計量熱價,無法進行計量收費。
針對這種現狀,會議要求,從今年起,各地要把按熱計量收費擺在突出位置,堅決做到“三個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設施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設施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2010年采暖期前,所有北方城市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全面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2010年采暖期前,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按照國務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節能改造任務1.5億平方米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區既有建筑供熱計量節能改造任務1.5億平方米,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務6000萬平方米。
仇保興表示,下一步各地要加強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和銷售等環節的監管,對不符合供熱計量要求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竣工驗收備案、不予供熱;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不同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的,不能通過驗收、不得撥付中央獎勵資金。從明年起,凡是未能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目標任務的城市,不得申報人居環境獎、國家園林城市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與此同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對這些城市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資格進行否決。凡是未能實際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建筑工程項目,不得申報可再生能源示范項目,不得參加“魯班獎”、聯合國或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等國際、國家級獎項的評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