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元樂報道 作為全國供熱計量改革示范城市,為深入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北方采暖地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會議精神,蘭州市決定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從7個方面進一步推動城鎮供熱計量改革。
一是出臺《蘭州市城鎮供熱計量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民用建筑規劃、設計、施工、監理及供熱管理。二是開展供熱現狀調查和供熱能耗統計。啟動建筑物供熱耗能、供熱基本狀況摸底調查,為供熱計量改造提供科學依據。三是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對具備計量條件的所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有計劃、分步驟實施供熱計量改造,實現計量收費。四是建立熱產品和技術備案制度。對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所使用的熱計量產品、熱計量技術實行備案制度,把供熱計量設備納入動態管理,建立科學規范的熱計量產品和技術市場退出機制。五是嚴把建筑節能標準關。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從源頭上把好建筑節能和供熱計量驗收的關口。六是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良好氛圍,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確保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七是建立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機制。完善改造評估體系,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達不到預期目標的項目,分析原因,限期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