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市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實施意見》出臺。
從今年開始,集中供熱區域內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可以取消“面積式”計價收費方式,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商報記者 李雅靜
背景
住建部等要求:新竣工建筑要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我國北方地區冬季供熱采暖浪費嚴重,每年消耗煤炭1.5億多噸,大大高于同等氣候條件下發達國家水平。
為推進供熱計量改革,今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曾發布《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意見》。
要求從2010年開始,北方采暖地區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
鄭州市的供熱計量改革意見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起草出臺的。
原則
鄭州新建筑今年就能享受“用多少熱交多少錢”
鄭州市推行供熱計量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是,新建建筑工程建設與供熱計量裝置安裝同步,既有居住建筑供熱分戶計量改造與節能改造同步,供熱計量裝置安裝與供熱計量收費同步。
也就是說,新建建筑建設之初就要安裝供熱計量裝置;已有的老住房建筑,分戶計量可以與節能改造工作同步實施;一旦安裝了計量裝置,就要同時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集中供熱區域內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從2010年開始,就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方式。
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要用兩年時間完成,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既有建筑的供熱計量改造工作,“十二五”(2011~2015)期間實施,并在此期間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
收費
隨改造進度出臺供熱計量價格
那么供熱計量價格該是多少呢?實施意見還規定,物價主管部門要依據《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按照供熱計量工作實施進度同步出臺供熱計量價格。
對不符合工程節能及供熱計量工作強制性標準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未安裝或沒有正確安裝供熱計量裝置的建筑工程,不得進行竣工驗收,供熱企業不得給予供熱。
關于誰來維護供熱計量器具,仍需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符合供熱計量條件的建筑,供熱單位必須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并負責供熱計量器具的日常維護。
難題
老房子改造三大“攔路虎”
相對于新建建筑,廣大老房子業主對分戶計量問題更加關注。之前接受媒體采訪時,鄭州市熱力公司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有三大難題”。
1是改造難度大。普通小區的供熱管道一般都是串聯式,分戶計量的供熱管道是并聯式。想把串聯改成并聯就要重新鋪設管道,這樣一來,不僅改造費用高,而且對用戶室內設施破壞較大。
“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改造費用在5000元左右。這筆費用企業肯定是背不起的,誰來承擔目前沒有界定”。
2是房子不環保。實施分戶計量的老房屋要符合節能要求,否則計量費用會更高。鄭州市熱力公司的數據顯示,目前鄭州市80%的住房不符合分戶計量環保節能要求。
3是改造成本高。實行分戶計量,熱計量表質量好壞直接影響用戶使用熱量的計量準確與否。
目前熱計量表主要分為機械式和超聲波式兩種。超聲波熱計量表價格較高,一般在1800元左右;機械式熱計量表,使用效果不佳,但價格較低,國產的每塊500元~600元,因此被大量采用。但安裝熱計量表對居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昨日記者致電鄭州市熱力公司新聞發言人孫曉泉。因尚未看到市政府下發的實施意見,他說,實施分戶計量對于新房子應該沒問題,對于老房子,上述幾大問題依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