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27日電 (記者王明浩)今冬明春是北京試行居民供熱計量收費的首個供暖季。今年新建竣工投用的公建、居民小區(qū),以及完成節(jié)能改造、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既有建筑,將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委員李楠表示,試行期間,居民熱費“就低不就高”,供暖費上限不會超過按面積收費的額度。
按照北京的“時間表”,今明兩年內,包括公建、新居住建筑在內的新增建筑面積,進行節(jié)能改造的既有建筑,都將按熱計量收費,建筑內將裝熱計量表。到2015年,1998年7月以后設計建設的居住建筑都將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行計量收費。
按照供熱計量改革方案,每棟居民樓口將安裝熱計量表,每戶居民家有一塊分戶熱計量表。樓棟的熱計量表在測算完成后,由分戶熱計量裝置對樓棟熱量表計量的熱量值進行分攤,計算出各用戶的用熱量。試行熱計量收費時,用戶分攤方式不會“一刀切”。
據(jù)介紹,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收費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按建筑面積征收。
李楠說,“居民接受供熱計量收費有個過程,這樣做是為了打消居民的顧慮。換句話說,‘供熱計量收費上限不超按面積收費’是個暫時政策。等到供熱計量收費逐步實施后,就要按照實際使用的熱量繳費,居民用多少熱就交多少錢。”
從今年起,安裝熱計量裝置將成為北京新建建筑的強制性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