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銀川市住房保障局確定了本采暖期熱計量收費辦法,明確住戶可一次性按建筑面積交本年度采暖費,也可在11月底前交清基本熱費,剩余熱費可按熱量表的讀數按月收取計量熱費。已安裝熱計量裝置未按熱計量收費的,可按住宅性質交納采暖費的85%到90%。
4類建筑按熱收費
今年是銀川市部分小區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第一年,盡管去年銀川市物價局等部門下發《關于加快供熱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但如何按熱收費各供熱公司各有說法。為此,銀川市住房保障局昨日下發《關于穩步推進銀川市2010到2011年度采暖期熱計量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本采暖期熱計量收費范圍為2007年10月1日以來實行熱計量安裝、改造,并交付使用的房屋;2008年、2009年納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2010年納入銀川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項目;已具備供熱計量收費條件的公共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