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甘肅頻道消息 近日,本報熱線不斷接到讀者打來的電話,詢問自去年12月12日,蘭州市暫停調整居民天然氣供熱價格,恢復每月每平方米3.3元。眼看著供暖期即將結束,那么供熱站之前按照4.2元每平米收費時,多收的費用何時退?怎么退?為此,記者昨日走訪了相關部門。
記者首先走訪了蘭州市供熱管理辦公室。供熱管理科郭偉科長答復記者提問時說:“從我們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部分燃氣供熱站在接到供暖恢復原價的通知后,就已經著手進行退費。一部分自負盈虧有困難的供熱站,退費工作也陸續在做。我們也將對供熱站的退費情況進行監督,爭取在供暖期結束前將多收取的費用退還給用戶。”
那么供熱站的退費情況又如何呢?記者走訪了部分供熱站。
東湖賓館蘭光熱力公司的烏站長談到退費有點難心,據介紹,蘭光熱力公司屬于自負盈虧型企業,按照4.2元收費,核算下來公司還是虧損的。之前,公司曾經想過把多收取的采暖費用,充抵到用戶下一年度的采暖費中,但是用戶不同意,公司只好逐步進行退費,不夠的款項也只能自行墊付。
新港城是蘭州市燃氣供熱的大戶,供熱面積多達50多萬平方米。“自市政府發布暫停調價后,我們就一直在進行退費工作。只要用戶拿著當時交費的收據、發票就可以退款。截至目前,大部分住戶的退費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新港城金房物業的張總說。
富星供熱站張站長介紹,富星供熱站的退費工作,進展還是比較順利的。只要是熱用戶前來退費,一般都會在第一時間為住戶辦理退款。
與此同時也有不少讀者向本報反映,一些供熱站對退費避而不談。那么對于部分燃氣供熱站沒有及時進行退費的情況,熱用戶又該如何應對呢?
蘭州市供熱管理辦公室郭偉科長表示,熱用戶如果遇到供熱站不退費的情況,可以撥打蘭州市供熱管理辦公室24小時投訴電話8466676,向工作人員反映。(記者 杜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