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4時,2010至2011采暖季正式結束,全市供熱單位開始陸續停暖。據市供熱辦的統計,本采暖季供熱投訴下降近一成。
本采暖季,市供暖服務熱線呼入電話達7萬多個,投訴供暖質量,室溫不達標的電話達到2.8萬個,比去年的3.1萬個減少近一成。
市熱力集團今年首次開通的“96069”24小時供暖熱線,整個供暖季共接通電話近5萬個,處理電話留言近5000個。投訴電話的減少,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全市供熱質量的提高。本采暖季,本市正式實施《北京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規定了標準室溫,要求供熱單位每月按一定比例進行不少于四次的室溫抽測,確保居民室溫達標。
據市燃氣集團的統計,本采暖季全市用氣量達到50億立方米,與去年同期相比減少8610萬立方米。本采暖季用氣峰值出現在去年12月31日,當日全市用氣量達到4971萬立方米,與上一年同日相比,減少200萬立方米,整個采暖季燃氣供應安全平穩。
50億立方米的用氣量遠遠低于冬供前的預計用量。市燃氣集團有關負責人表示,本采暖季省氣,首先得益于去冬今春天氣狀況好于去年,沒有出現極端寒冷天氣。此外,燃氣調度指揮部門加強了用氣需求方面的管理,各供氣單位提高供氣質量。燃氣集團還與用戶加強聯系,建立用氣日志,提高大用戶節能意識,減少無度用氣。
根據市市政市容委的規定,本采暖季確因供熱單位責任,居民室溫未達標,供熱單位需在采暖季結束后一個月內按比例退賠居民熱費。
為了提高供熱單位的供暖質量,本采暖季本市首次引入第三方室溫檢測機構,對居民室溫是否達標做出評判。5家受認證的檢測機構之一——北京市煤炭節約辦公室節能監測站整個采暖季受居民委托共測溫30余次,室溫不達標的原因主要以供暖系統自身問題為主。
根據規定,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2℃之內的,退費比例為40%;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2℃至4℃之間的,退費比例為60%;室內溫度低于約定溫度4℃以上的,退費比例為100%。
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室溫不達標的居民可在4月15日之前持供熱單位室溫檢測不合格證明或第三方機構的測溫報告原件、以及采暖費發票原件,到供熱單位辦理退費或抵扣下個采暖季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