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了達到科學合理用熱,長春市政府開始推行熱計量表。去年,長春市一部分小區安裝了熱量表,那么安裝熱計量表的住戶能否按計量交費。供暖單位表示,現在熱量表收費正在試運行,供暖結束后將采集熱量表數據。
去年,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春市市政公用局制定的《關于制定居民住宅供熱計量試行價格的通知》已經出爐,依據吉林省物價局、住建廳、質監局的指導意見,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決定在2010-2011年采暖期對部分住宅小區居民用戶實施計量熱價,基本熱價為17.4元/m2,計量熱價為0.077元/kwh;對與居民住宅同為一個取暖樓體的非居民用戶,按居民熱價比例執行,即經營性房屋基本熱價為21.60元/m2,計量熱價為0.096元/kwh;其他房屋基本熱價為19.80元/m2,計量熱價為0.088元/kwh。
據了解,熱量表計費方式出臺后,一些安裝熱表住戶并未按熱表收費。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大多數安裝熱量表住戶還沒有接到按熱量表計費通知。
在長春市熱力集團的一些熱量表試點小區,一些小區的熱量表安裝在樓道里。對于熱量表收費問題,居民們說,他們一直按建筑面積交費,熱量表安裝上了好像與他們無關系。記者向供暖單位了解到,據長熱一位工作人員說,熱量表正常的用戶大約可節約熱費5%-10%,但因有些熱量表出現不準確的現象,所以一直處在試點觀察期。
據了解,長春市推行供熱改革的呼聲已經多年了,去年供暖開始前,長春市選取了一些節能建筑小區安裝熱量表。記者從安裝熱量表的小區了解到,由于前幾年供熱計量設施的設計、建設、驗收等環節在管理主體及執行標準上存在問題,試點區域熱計量表雖然投入運行,但熱量表出現了失靈、失準現象,所以一直未實現熱計量方式計算收費。而去年在長春市一些小區新增了一些試驗熱量表,而這些小區的供暖單位表示,目前供熱已經結束,他們將進行供熱計量數據匯總、審核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