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夏先生的父母在蕪湖路御景灣小區購買了一套1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暫時不打算入住。他稱該小區提供供暖,在不使用的情況下也需要繳納600元供暖管道維護費用。他覺得這個費用交得不合理,為此打電話到12345政府服務熱線咨詢。
那么,這個費用收取到底依據什么呢?為此,昨天記者聯系上了御景灣小區物業公司一位姓楊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強調,600元錢是基本供熱費,是合肥市熱電集團網站上明確公布的標準,他們小區的供暖是小區自管,因此相關費用都是參照熱電集團集中供暖用戶收費標準的。
為此,記者登錄合肥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網站,查到收費政策一項,上面標明:鑒于熱能的可傳導物理特性和供熱系統隨時準備滿足用戶需求已經投入的費用等原因,為維護小區全體用熱業主的合法權益,防止部分購房戶在不繳納采暖費的情況下,享受其相鄰用熱戶的熱量傳導利益,導致其相鄰用熱戶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由小區供熱管理單位向小區全體業主收取基本供熱費。具體標準:1.按面積收費:17.5元/平方米·季;封停用戶按總費用的30%繳納基本供熱費;2.按熱量表收費:0.35元/千瓦時,封停用戶按用熱形式不同繳納500元(600元、1200元)基本供熱費;并且,基本熱費根據不同用熱性質所享受的熱能耗指標不同,核定費用也不一樣。用戶所繳納的基本供熱費可補貼個人用熱實際費用,但不予退還。以上均作為參考數值,具體費用由小區供熱管理單位與用戶協商處理。
據了解,合肥熱電集團負責的供暖片區分為兩種情況。一類是合肥熱電集團統一管理的小區(單位),這類用戶供暖的收費、維修等問題,都由熱電集團負責上門解決。而另一類則是用戶自管小區(單位),這類小區的暖氣由合肥熱電集團供應蒸汽到換熱站房并按總表收費,換熱站房后的設施的維護和檢修則由小區物業公司(單位)負責。御景灣小區屬于第二種。
一到冬季,就有許多市民有疑問,為啥不用供暖也要收取基本供熱費?對此,合肥市熱電集團24小時冷暖熱線工作人員介紹,暖氣具有難以儲存、難以控制、自然流散等特點。由于熱的傳導性,即使用戶停止用熱,也會受到其他鄰居住戶的熱傳導,并非不用就沒有消耗熱,從補償熱傳導造成的成本角度而言,對所有用戶收取年度基本供熱費是合理的。
有試驗表明:只要一棟樓的其他用戶都開始供熱,不開暖氣的房間室內溫度也能達到12攝氏度左右。為保護其他交費供熱用戶的利益,熱力部門要征收基本供熱費。收取基熱費,在全國其他城市也是慣例。
記者從12358價格投訴中心了解到,由于該小區的供暖屬于小區自管,供暖費用價格并不在他們的監管范圍內,但由于物業公司要保障其供暖費用收支平衡,因此其收取600元的基本熱費是合理收費,并且物業公司也公示了詳細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