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首府地區目前熱計量表安裝和投入使用的范圍問題,呼和浩特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公用管理二科副科長湯海峰介紹:“分戶熱計量表目前已經在部分地區投入使用了,像巨海城等小區都已安裝熱計量表,讀數、抄表、記錄、分析等工作都在進行。”
對此,家住巨華·巨海城小區的業主白女士說:“我們小區雖然安裝了熱計量表,但是為什么今年的取暖費還是按面積收取?”對于白女士家中的情況,湯海峰說:“收費標準在10月份剛剛出臺。由于計量剛剛開始,對于一些熱量傳播、分析等需要根據每年的情況進行調整。為了調動居民積極性,供暖企業先按面積收費,如果少于該費用就將錢退給居民,如果超出該費用居民不用補交錢,這對居民是有利的,也為了增強居民的節能意識。”
呼和浩特市城發金橋供熱分公司用戶服務處處長薛鋼表示:“首先分戶熱計量表仍在試行,針對用戶推廣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考察。其次是目前還沒有安裝熱計量表后對用戶收取暖費的統一標準。只有針對部分試點小區的暫行收費標準,標準也是在試行階段。”
記者了解到,根據《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區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十二五期間地級以上城市達到節能50%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熱計量的改造,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在2010年采暖期前,出臺供熱計量價格,實現按用熱量計量收費。
記者從公用事業管理局了解到,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2011年印發的《關于呼和浩特市供熱計量暫行銷售價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達到建筑節能標準同時符合供熱計量條件的居民住宅試行供熱計量收費。供熱計量收費價格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構成,分別占總熱費的50%,其中基本熱價標準為11.04元/建筑平方米(一個采暖季),按照用戶建筑面積征收;計量熱價標準為21.65元/吉焦,按照用戶熱表計量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