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建設局獲悉,明年1月5日將向參加集中供熱的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兩參”退役人員等發放采暖費補貼。
為減輕我市低保戶、特困職工、重點優撫對象、“兩參”退役人員以及部分困難群眾冬季采暖費的支出,我市將于明年1月5日至3月15日,發放采暖費補貼,此次發放采暖補貼的補貼標準為:參加集中供熱的城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每戶低于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重點優撫對象每戶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給予補貼,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并對參加集中供熱的市內五區和高新區“兩參”退役人員(指1954年以來參加對敵14次戰役及參加核試驗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退役人員)參照其他重點優撫對象采暖費發放渠道和補貼標準執行,即每戶低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給予補貼,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此外,根據我市“三年大變樣”要求,為配合全市拆遷工作,擬對原有住房已經拆除的城市困難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按照現居住地供熱方式,分別給予采暖補貼。
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請帶上相關證件到所屬供熱企業進行復核、登記和領取補貼。市建設局相關部門提醒申請采暖補貼的市民,市低保戶和重點優撫對象需提供低保戶或重點優撫對象證明信、身份證件、房產證和本采暖期采暖費繳費收據等。詳細辦理方式可參照市建設局網站公布的《關于發放2011-2012年采暖期集中供熱采暖補貼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