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出臺了《北京市既有非節能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管理辦法》。辦法明確指出,建筑圍護結構、熱源及管網等方面的改造將統一組織、同步實施。而公用部分的改造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自用部分的改造應當經相關業主同意后,報區縣建委備案。完成以上程序的樓棟,可以確定為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的項目。
據制冷快報記者了解,《北京市十二五時期供熱發展建設規劃》明確,2011年基本完成既有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今年完成1.5億平方米達到節能50%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