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記者王媛媛報道)今后(3月20日),烏魯木齊市將不再新增燃煤供熱,凡新建建筑必須全部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熱方式。這也意味著開發商在開發新樓盤時,如果沒有清潔能源供熱設施,將不得交付使用。
記者3月20日從烏魯木齊市供熱行辦了解到,對于新建建筑必須全部采用天然氣、地源熱泵、電采暖等清潔能源供熱方式這一舉措,市政府對方案又做了進一步細化。
根據規定,對于新建建筑項目,規劃部門在規劃用地時要預留清潔能源供熱設施用地;建設工程審圖中心會對此進行審查;配套建設的清潔能源供熱設施會與建設項目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新建建筑項目應按照規定交納供熱基礎設施配套費。待項目竣工后,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驗收確認采用清潔能源供熱后,由市財政從預先征收的供熱基礎設施配套費中予以返還。
熱源及供熱方式一但確定,建設單位不得擅自變更,也不能擅自與供熱單位協議并網。一旦違反規定,城市熱力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將對此進行處罰。
據了解,我市冬季空氣污染主要來自燃煤排放。2010年起,我市把加快調整供熱能源結構,作為改善大氣污染的治本之策,下大力氣實施“煤改氣”工程。
2011~2012年采暖期,我市總用熱面積將達到1.3億平方米,其中,熱電聯產供熱面積達4900余萬平方米,占到全市37%,天然氣等其他清潔能源供熱面積2880萬平方米,占到全市的21%,其余均為燃煤供熱。
隨著城市建設的加快,我市每年建筑竣工面積近1000萬平方米。如果按每年新增1000萬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積計算,到“十二五”末,全市將增加建筑面積4000萬平方米,按現行供熱能源結構,每年需新上一個2×30萬千瓦熱電機組規模,才能保障新增供熱需求。同時燃煤消耗總量也將大幅增長,勢必嚴重超出市區大氣環境容量。所以,烏魯木齊提出今后新建建筑一律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熱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