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冬天,我只在家住了一個月,交的供熱費卻和住四個月的一樣多。什么時候用熱能像用電、用水一樣,多用多交費、少用少交費呢?”石市市民劉先生說。別著急,這樣的愿望很快就能實現(xiàn)了。近日,省住建廳下發(fā)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的通知,我省基本熱價比例將由50%逐步向30%過渡,并相應調整計量熱價。
據(jù)悉,今年起,具備供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須取消按面積計價,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在今年供熱期前,供熱單位應向供熱計量收費小區(qū)明確收費政策、計量方式、收費退費辦法等;在供熱期間,應定期向用戶提供熱計量有關數(shù)據(jù);供熱期過后,要及時核對用戶計量費用,在供熱期結束后兩個月內,對用戶熱費進行清算,其中計費到下一供熱季的,要明確告知用戶。
記者了解到,在實施供熱計量收費的起步階段,各市出臺的兩部制熱價中基本熱價比例均為50%,且對用戶實行“多退少不補”的鼓勵政策。也就是說,居民交納的供熱費中,只有一半按照面積收費(即基本熱價),另外一半是按用熱多少收費,且錢交多了退回,少了卻不用補交。
但目前來看,該項政策并未完全調動起用戶節(jié)約能源的積極性。為進一步推進供熱計量改革,促進用戶節(jié)能的積極性,各市供熱企業(yè)可在保持與按面積計費熱價水平相同的基礎上,將基本熱價比例由50%逐步向30%過渡,計量熱價相應調整至70%。這樣供熱計量的部分能占到更大比重,市民也能真正得到實惠。
同時,在試點期間,各市要將“多退少不補”政策逐步過渡到“多退少補”,真正實現(xiàn)“多用熱多交費”、“少用熱少交費”,鼓勵用戶節(jié)約能源,促進供熱收費趨于公平合理。
本報記者田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