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污染對PM2.5貢獻率約25%
燃煤是我市大氣污染三大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全市共有發電、工業及采暖用燃煤鍋爐852臺,其中:發電鍋爐11臺、工業鍋爐288臺、采暖鍋爐553臺。2011年我市煤炭使用量約1500萬噸,燃煤產生的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排放量分別達到了11.48、5.24和3.28萬噸。研究顯示,燃煤污染對我市PM2.5的貢獻率約占20%-25%,是影響空氣質量優劣的重要因素。大量燃煤鍋爐的使用,使得我市環境空氣中PM10年均濃度持續超標,特別是采暖季,在氣象條件不利時,極易出現持續灰霾天氣,不僅威脅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還直接影響西安市的對外形象和投資環境。監測統計顯示,我市采暖季PM10平均濃度約為非采暖季的1.57倍。
為了切實降低燃煤污染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我市確定了詳細的燃煤鍋爐拆除時間表,主城區內,單臺20蒸噸以下(不含20蒸噸)燃煤鍋爐分批全部拆除或更換天然氣等清潔燃料:2013年拆除第一批248臺燃煤鍋爐,2014年拆除第二批350臺燃煤鍋爐。20蒸噸以上(含20蒸噸)燃煤鍋爐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無法穩定運行,污染物做不到穩定達標排放的,2015年底前也必須拆除燃煤鍋爐或更換天然氣等清潔燃料。對于允許保留或過渡使用燃煤設施的單位,市環保局要求其必須嚴把煤炭采購關,確保使用煤炭硫分低于0.8%,灰分低于15%。
煤質煙氣超標排放上限罰10萬元
燃煤污染問題突出主要是由于我市能源結構不合理造成的。為此,環保部門將嚴格限制非電燃煤設施審批,控制熱電聯產項目規模總量。同時,市環境監理處將加強對重點燃煤單位的抽查工作,采取定期檢查與突擊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檢查燃煤煤質、除塵、脫硫設施運行情況,對煤質、煙氣排放超標的企業依法限期整改并給予上限10萬元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