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為保證島城的碧海藍天,經市政府同意,該局對全市69個項目實施"掛牌督辦",要求企業單位限期治理,其中承擔冬季集中供熱任務的超標單位,最遲不晚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務。
去年年底,市環保局發布通知,要求39家單位進行大氣污染限期治理,原則上應于3月1日前完成治理。因承擔冬季集中供熱保障任務,難以按期完成治理的供熱企業,應做好前期準備,在采暖季結束后立即啟動治理工程,最遲不晚于9月30日前完成治理;因承擔電力保障任務,不能立即停機改造的電力企業,應盡快調整發電計劃,結合機組設備檢修進行治理改造,最遲不晚于6月30日前完成治理;近期已確定實施搬遷的企業,應在搬遷計劃確定的期限前關停原有廢氣超標排放設施。
根據限期治理規定,先限定期限,如果完不成就限制產量,再不行的話,就直接停產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