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第一批)》(以下簡稱《技術公告》),是根據《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09號令)和《建設部推廣應用新技術實施細則》(建科【2002】222號),按照《建設事業“十一五”重點推廣技術領域》(建科[2006]315號)確定的建筑節能與新能源利用技術領域,節地與地下空間利用技術領域,節水與水資源開發利用技術領域,節材與材料資源合理利用技術領域,城鎮環境友好技術領域,新農村建設先進適用技術領域,新型建筑結構、施工技術與施工、質量安全技術領域,信息化應用技術領域,城市公共交通技術領域等9個重點推廣技術領域及其對重點推廣技術的要求,在《建設部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建設部第218號技術公告)的基礎上,組織征集技術提案并經專家評審論證編制完成的。
《技術公告》(公示稿)由推廣應用技術、限制使用技術和禁止使用技術三部分內容組成,共計392項。其中推廣應用技術321項,限制使用技術37項,禁止使用技術34項。
其中第24項,將“低溫熱水地面輻射供暖技術”列為新型高效采暖推廣應用技術,并介紹了其主要性能及特點是“以溫度不高于60℃的熱水為熱媒,在加熱管內循環流動,加熱地板,通過地面以輻射和對流的傳熱方式向室內供熱的供暖方式。在相同熱舒適條件下,室內空氣平均溫度可比對流采暖時的室內空氣平均溫度低2-3℃。應考慮室內家俱對地面輻射散熱有一定影響。”
“十一五”期間,我部將根據建設事業技術創新的新進展和對科技進步的新要求,及時增補新的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按批次組織發布《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新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