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供熱相關政策和有關情況,就2014-2015年采暖季供熱價格調整及《山東省供熱條例》出臺后有哪些新特點等問題,記者采訪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
一、今年冬季供熱價格調整嗎?
2014-2015年采暖季,市駐地居民冬季供熱價格不作調整。
現行市駐地居民供熱價格是執行《棗價格發[2009]171號》文件的價格標準,即采暖季110天、每平方米19.2元,計費面積為用戶建筑面積扣除應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及未封閉陽臺面積。2012-2013、2013-2014年兩個采暖季實際供暖天數增加到120天,增加10天費用由財政補貼供暖企業。
市政府確定,2014-2015年采暖季市駐地供熱時間仍為120天,自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3月14日。其他區(市)供熱價格因各區(市)供熱條件、供熱成本、政府補貼能力不一,供熱價格由各區(市)自行制定。
二、為什么煤炭價格走低,供熱價格不變?
根據《城市供熱價格管理辦法》,城市供熱價格由供熱成本、稅金和利潤構成;熱價的制定和調整應當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
煤炭價格雖然下降,但煤炭以外的供熱成本持續增加。煤炭價格不是決定供熱成本的單一因素,供熱整體成本由生產成本、首站成本、管輸成本、換熱站成本構成。2009年至今,供熱企業用電等動力成本及人員工資上漲,管網改造,環保除塵、脫硫、脫硝投入,以及負債經營產生的財務費用等,都加大了供熱成本。
從2013-2014年采暖季的供熱成本來看,供熱煤炭價格大幅下降,供熱企業經營狀況明顯好轉,但供熱仍處于虧損狀態。2013-2014年采暖季居民用熱按120天計算成本為25.26元/平方米、按110天計算為22.76元/平方米。
2013-2014年采暖季煤炭(原煤5000卡)供熱企業到廠價為530元/噸(發電企業實際執行合同煤價格),現行供熱企業煤炭到廠價為520元/噸,根據煤炭局預測,2014-2015年采暖季與上一采暖季相比,煤炭價格基本持平。
在現行價格仍然倒掛,低于成本,財政還要大量補貼的情況下,供熱價格無下調空間。因此,今年供熱價格維持不變。
三、我市供熱價格在全省比較。
我市供熱價格在全省十七市中按同口徑比較列倒數第二位。
供熱價格由供暖天數、供暖面積計算方式和單位供熱價格三個要素組成。全省十七市供暖天數和供暖面積計算方式并不一致,但經過換算仍然可按同口徑進行直接比較,同口徑比較居民供熱價格最高市為28.44元/平方米,最低市為18.31元/平方米,全省平均23.93元/平方米。
四、計費面積是如何規定的?
全省各市計費面積有主要用三種形式,一是按建筑面積計費;二是按套內面積計費;三是按使用面積計費;我市采取的是用戶建筑面積扣除應分攤的公共建筑面積及未封閉陽臺面積。隨著住房登記制度的逐步完善,省里將制定統一的計費面積標準。
另外,根據省物價局、住建廳《關于推進供熱計量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市要加快供熱計量改革,由按面積收費,逐步過渡到一戶一表,按流量收費。
五、關于供熱溫度標準。
《山東省供熱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室外溫度不低于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建筑圍護結構符合當時采暖設計規范標準和室內采暖系統正常運行條件下,供熱企業應當保證采暖供熱期內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于十八攝氏度”,之前實行的不低于16℃的要求是沒有條件限制的,此次新規對達標前提作出明確規定,即室外溫度、建筑結構、采暖系統符合標準、正常運行,符合條件的供暖戶將按18℃新規執行,而條件達不到的供暖戶仍按室溫不低于16℃標準執行。
六、關于供熱報停。
用戶暫停或者恢復供熱,供熱企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供熱設施具備分戶關閉條件,用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在當年采暖供熱期開始三十日前向供熱企業提出,辦理暫停供熱手續。用戶要求暫停或者恢復供熱的,供熱企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供熱企業不得因部分用戶欠交熱費,停止向其他已交費用戶供熱或者降低供熱標準。”
七、關于按用熱量收費。
《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戶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用熱量收費。用戶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面積收費。”供熱計量改革工作是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的重要內容,我國北方采暖地區都在積極探索推進。我市高度重視供熱計量改革工作,相繼出臺了兩部制熱價及一系列政策文件。今年初,市住建局與各區(市)住建局簽訂了2014年完成368萬平方米按熱計量收費的任務目標,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將在我市逐步推開。
棗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棗莊市物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