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記者從市紀委監察局獲悉,因履職不到位,導致不符合規定的供應商中標,市政府采購中心、市財政局采購管理科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
市紀委監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離石城區冬季集中供暖用煤招標采購工作于10月27日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接到群眾舉報后,市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經過調查審理,決定給予招投標過程中未認真履行職責、對單位管理不善,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的市政府采購服務中心負責人、市資產經營公司經理馬志明行政記大過處分,同時市政府免去其職務;給予因監管不力,構成失職錯誤的市財政局采購管理科樊晉峰行政警告處分。
市財政局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的9名專家予以警告。在查處相關責任人的同時,市財政局還對此次采購活動的20戶中標候選供應商進行核查,取消了提供虛假資料、煤場不符合規定的呂梁日升昌商貿有限公司、榆林市石鑫能源有限公司、呂梁志誠商貿有限公司、山西大有焦煤有限公司、山西天一運物資有限公司、榆林市榮海燃料有限公司、榆林市萬豐煤業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陽區立誠煤炭銷售有限公司、山西聯眾物華商貿有限公司9戶供應商的中標和候選資格,給予罰款處罰,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一年至三年內禁止參與我市政府采購活動;解除了煤質不符合約定發熱量標準、煤場手續不合規的榆林市神奇煤炭焦化有限公司、府谷縣天華煤業有限公司、江蘇天發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咸陽開源煤炭有限公司、榆林市千巨煤業有限公司、山西藍鵬貿易有限公司6戶中標供應商供煤合同;取消了煤場不符合規定的陜西億華能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濟南晉煤燃電能源有限公司、北京科中環科貿中心、北京寶信興隆煤炭銷售有限公司、呂梁市眾友煤焦有限公司5戶供應商的候選資格。
據悉,我市已終結該次政府采購活動,對離石城區冬季集中供暖用煤的重新采購程序已經啟動。 (記者張愛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