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加快清潔能源供熱發展的若干政策》,進一步明確了清潔能源在供熱領域發展的方向、舉措和扶持政策,鼓勵多種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聯合使用和能源梯級利用。
根據《政策》,我市全面實施清潔能源供熱。今后,除董家口循環經濟區、平度新河生態化工區外,青島市域內原則上不再新建傳統燃煤供熱項目。因地制宜發展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太陽能、生物質能等供熱,試點高效、潔凈燃煤供熱技術。
鼓勵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清潔能源供熱,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利用清潔能源供熱的新建項目,從其所繳納供熱配套費中安排資金,給予清潔能源供熱建設投資補助。新建海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土壤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和生物質能集中供熱項目的居住建筑部分將享受燃煤供熱企業政策性運營補貼。污水源熱泵供熱項目原則上可以免費使用尾水和原生污水。新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可以按照每千瓦1000元的標準獲得設備投資補貼,年平均能源綜合利用效率達到70%以上的項目可再獲得每千瓦1000元補貼。新建燃氣鍋爐集中供熱項目居住建筑部分和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供熱項目可以按照優惠價格使用天然氣。
我市還將加大建筑節能推廣力度。具備供熱計量條件的居住建筑將全面推進按熱量計量收取供熱費用;學校、醫院等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一定規模的大型公共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