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2015年供熱期計量收費標準
4月29日,蘭州市物價局、市城鄉建設局公布了2014-2015年供熱期的計量收費標準,居民集中供熱計量熱費為47.43元/吉焦。同時,也公布了非居民天然氣和燃煤集中供熱用戶的計量熱費。 (詳細)
采用天然氣壁掛爐每戶補助2000元
近期,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蘭州市2015年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實施方案》,《方案》提出,2015年近郊四區計劃完成未供暖建筑供熱設施配套建設22.3438萬平方米,將采取就近并網、新建熱源、壁掛爐采暖等三種方式,解決冬季采暖問題。按照改造面積,市級每平方米將補貼100元;需新建熱源的,市級每蒸噸補助40萬元;采用天然氣壁掛爐的,市級每戶補助2000元。
連續停止供熱超24小時須退當日熱費“二次管網”維修由供熱單位負責
《蘭州市供熱用熱條例》經2014年11月28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由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4年12月5日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原《蘭州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規定:在采暖期內,住宅熱用戶室內溫度不得低于18℃;因供熱單位責任連續停止供熱超過24小時的,向用戶退還當日熱費;熱用戶認為室內溫度未達到規定標準的,可以向供熱單位投訴。
在新修訂的《蘭州市供熱用熱條例》里明確了多年來一直困擾供熱的“二次管網”維修養護責任由供熱單位負責。
新建項目要向供熱管理機構申報供熱方案
近期,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集中供熱設施建設的通知》。嚴格保障集中供熱設施建設用地,加快集中供熱設施建設。新建項目在立項、規劃前期要向供熱管理機構申報供熱方案,凡未申報供熱方案或供熱方案未經同意的,不得辦理項目規劃建設審批手續。來源:慧聰供熱采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