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27日訊 (記者 王普榮)從今年起,我省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節能改造的建筑項目,將全部取消按面積收取熱費,一律實行供熱計量收費。這是記者今天從在太原召開的全國供熱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工作會上獲悉的。
我省冬季平均采暖期為120天左右。目前,全省既有建筑達到約4.4億平方米,量大面廣,而且能耗較高,尤其是機關辦公建筑能耗是普通住宅能耗的4.5倍。因此,“十一五”期間,我省規劃對460萬平方米的建筑進行節能改造,到2015年改造完成既有建筑集中供熱面積的10%。供熱計量由此成為節能減排的重點領域。
按照規劃,從今年開始,我省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節能改造的建筑項目,全部取消按面積收費,一律實行按熱計量收費;到2011年,全部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并實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對2007年10月至2009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到2012年要全部過渡為按熱計量收費。在“十二五”期間,全省已達節能50%強制性標準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熱計量改造,實現按用熱量計價收費。除民用計量外,工業、商業等領域的熱能計量也逐步推開。
據省計量監督檢定測試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省目前僅有6家熱量表生產企業,按照新增供熱面積估算,全省熱量表需求量預計每年在20萬只左右,為此,將加強對供熱計量器具制造、修理、銷售和使用等環節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熱量表生產企業是否按批準的型式組織生產,是否持續保持與制造許可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對銷售無證或不合格熱量表的經銷企業或個人依法嚴處;對進入我省市場的國內熱量表生產企業實行售前報檢制度,嚴格規范其銷售行為;同時,做好供熱計量器具的首次檢定及后續檢定工作,加大查處力度。未經首次檢定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熱量表不得安裝使用,嚴禁使用不合格或未經檢定的供熱計量器具。








